
謂承認(錯誤過失)。《西遊記》第九七回:“ 唐僧 合掌躬身,又将前情細陳了一遍。衆官滿口認稱,都道:‘錯了,錯了!莫怪!莫怪!’”
“認稱”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以下信息進行解釋:
“認稱”由“認”(承認)和“稱”(宣稱)組成,表示承認某種事實或錯誤,并公開表明态度。它強調在承認的同時,有勇氣将事實公之于衆。
詞義重點
使用場景
常見于個人或群體面對錯誤時的态度,例如:
例句:他敢于認稱自己的錯誤,赢得了尊重。(來源:查字典)
“認稱”是一個兼具“承認”與“宣稱”雙重行為的詞語,常用于表達對錯誤或事實的誠實态度。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西遊記》原文或權威詞典。
認稱是一個漢字詞語,由“認”和“稱”兩個部分組成。
拆分部首和筆畫:
認字由“讠”部和“人”部組成,總共有9劃。
稱字由“禾”部和“口”部組成,總共有6劃。
來源:
認稱這個詞的來源比較直接,即由字面意思組合而成。認即承認、理解的意思,稱即稱呼、表達的意思。
繁體:
繁體字的認稱為「認稱」。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代使用的漢字有多種寫法,但是在認稱這個詞上并沒有特殊的古代寫法。
例句:
1.他一直認稱自己是一名作家,但是從未發表過作品。
2.她熱衷于認稱自己是一名藝術家,每天都在創作。
組詞:
認同、稱贊、稱號、稱職、自稱。
近義詞:
承認、宣稱、宣示、告知。
反義詞:
否認、不稱、不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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