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欺騙蒙蔽。語出《論語·雍也》:“可欺也,不可罔也。”《漢書·郊祀志下》:“挾左道,懷詐僞,以欺罔世主。” 宋 孔平仲 《孔氏談苑·帝王兒不必會文章》:“帝王家兒不必要會文章,但令通曉經義,知古今治亂,他日免為侮文弄法吏欺罔耳。” 陳毅 《藝術》詩:“剝削專政多奸黠,把持文藝為禦用。一是歌頌供笑傲,一是欺罔迷大衆。”
“欺罔”是由“欺”與“罔”組成的複合詞,在漢語中表示“用欺騙手段蒙蔽他人”的行為。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釋義,“欺”指用虛假言行掩蓋真相使人受騙,如“欺瞞”“欺世盜名”;“罔”本義為蒙蔽、誣陷,如《論語·雍也》中“罔之生也幸而免”即含此意。二字結合後,詞義強度高于普通欺騙,特指通過系統性隱瞞或虛構事實達到操控他人認知的目的。
該詞常見于法律文書與道德譴責語境,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266條關于詐騙罪的規定中,“欺罔”可視為構成詐騙的主觀要件之一。與“欺騙”相比,“欺罔”更強調施害者利用權威、信任關系或信息差實施蒙蔽,如《資治通鑒》記載的“趙高欺罔二世”典故,即呈現權臣通過信息操控君主的典型場景。
在語義辨析層面,北京大學中文系《近義詞詞典》指出:“欺罔”側重用虛假信息扭曲他人判斷,與“欺瞞”的區别在于後者多指局部信息隱藏,而“欺罔”具有系統性造假特征。例如企業僞造財務報告欺騙股東的行為,更宜用“欺罔”描述其性質。
“欺罔”是一個漢語詞語,拼音為qī wǎng,注音為ㄑㄧ ㄨㄤˇ,其核心含義是欺騙蒙蔽,常指通過虛假手段誤導他人或掩蓋真相。以下是詳細解釋:
釋義
指用謊言、虛假行為欺騙他人,使其被蒙蔽或誤導。例如“欺罔視聽”“欺罔大衆”等用法,均強調通過不實信息操控他人認知。
語源
源自《論語·雍也》:“可欺也,不可罔也。”意為“可以欺騙,但不可愚弄”。後《漢書·郊祀志》進一步使用該詞,如“挾左道,懷詐僞,以欺罔世主”。
曆史文獻
現代用法
陳毅在《藝術》詩中批判:“剝削專政多奸黠……一是欺罔迷大衆。”體現對輿論操控的批判。
近義詞
欺騙、蒙蔽、詐僞、欺瞞。
反義詞
坦誠、誠實、明示。
衍生成語
以上内容綜合了古籍、現代用例及相關成語,如需進一步查閱例句或出處,可參考漢典、滬江詞典等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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