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猶申辯。《醒世姻緣傳》第十四回:“他若善善的過來理辨,倒也隻怕被他支吾過去了。”
“理辨”是漢語中由“理”與“辨”組成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指通過理性分析和邏輯論證進行辨析、辯論的行為。根據《漢語大詞典》,該詞可拆解為兩部分:“理”指道理、事理,強調客觀規律或理論依據;“辨”指辨别、分辨,側重于通過邏輯推理或事實對比以明是非。二者結合後,詞義更偏向于“以理為據的思辨過程”,常見于學術讨論或哲理闡述場景。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辭源》指出,“理辨”的構詞法屬于并列式複合詞,最早可追溯至宋明理學文獻。如朱熹《朱子語類》中“須是理辨得盡,方有歸着”,即強調通過系統化理論推演達到認知深化的過程。清代考據學家戴震在《孟子字義疏證》中亦用此詞表述“以理證僞”的學術方法。
現代漢語中,該詞的語義範疇已擴展至三個維度:其一指哲學層面的理性思辨活動(如《中國哲學史》所述);其二用于描述法律文書中的事實論證環節;其三在語言學領域特指通過語義邏輯進行詞義辨析的研究方法。需要注意的是,與“争辯”“辯論”等近義詞相比,“理辨”更強調理論體系的完整性及論證過程的嚴密性。
“理辨”一詞的含義需結合不同來源綜合解釋,主要包含以下兩種理解:
申辯、辯白
這是多數古籍及詞典中的核心釋義。例如《醒世姻緣傳》中提到“他若善善的過來理辨,倒也隻怕被他支吾過去了”,這裡的“理辨”指通過陳述理由來辯解或澄清事實。該用法強調在争議中據理力争的行為。
理解并辨别本質
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将其解釋為成語,由“理”(理解本質)和“辨”(辨别真假)組合而成,指通過深入分析明辨事物真相。例如造句中提到“讀書能讓人明真理,辨是非”,即體現這一層含義。
注意:第一種釋義(申辯)在古典文獻中更為常見,而第二種(理解辨别)可能是現代延伸的用法。實際使用時需結合語境判斷具體含義。若需進一步考證古典用例,可參考《醒世姻緣傳》等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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