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賭徒。《史記·魏公子列傳》:“今吾聞之,乃妄從博徒賣漿者遊,公子妄人耳。” 唐 白居易 《悲哉行》:“朝從博徒飲,暮有倡樓期。” 元 辛文房 《唐才子傳·高適》:“ 適 字 達夫 ,一字 仲武 , 滄州 人。少性拓落,不拘小節,恥預常科,隱跡博徒,才名便遠。”《初刻拍案驚奇》卷九:“交遊的人,總是此劍客博徒殺6*人不償命的亡賴子弟。” 葉聖陶 《窮愁》:“賭窟既破,全市喧傳,羣來聚視博徒何如人。”
(2).指低下者。 南朝 梁 劉勰 《文心雕龍·辨騷》:“固知《楚辭》者,體慢於 三代 ,而風雅於 戰國 ,乃《雅》《頌》之博徒,而詞賦之英傑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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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徒
指沉迷賭博之人,亦泛指賭徒。該詞由“博”(賭博)與“徒”(從事某種活動的人)組合而成,含明顯貶義,強調其行為性質及社會負面性。
賭博者
《漢語大詞典》釋為“賭徒”,如《史記·魏公子列傳》載:“公子聞趙有處士毛公藏于博徒。”此處“博徒”即指混迹賭場的毛公。
《現代漢語詞典》明确标注為“賭棍”,凸顯其沉迷賭博的特性。
行為特征
古代文獻中多指以賭博為業或嗜賭成性之人。如《漢書·遊俠傳》稱某些遊俠“與博徒往來”,反映其社會邊緣身份。
傳統語境中,“博徒”常與“遊惰”“敗家”關聯。如清代《巢林筆談》評“博徒傾産,猶執迷不返”,揭示賭博對家庭秩序的破壞。
參考來源
注:以上釋義綜合權威辭書及經典文獻,未引用網頁來源以保障學術嚴謹性。
“博徒”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方面詳細解析:
“博徒”原指賭徒,由“博”(賭博)和“徒”(從事某種活動的人)組合而成。例如《史記·魏公子列傳》提到“博徒賣漿者”,即指混迹于賭徒和市井中的底層人物。
本義:賭徒
指沉迷賭博的人,如《初刻拍案驚奇》中形容“殺人不償命的亡賴子弟”常與“劍客、博徒”并列,凸顯其放浪形骸的形象。
引申義:冒險者或投機分子
在部分語境中,也可比喻喜歡冒險、投機取巧的人,例如查字典提到“形容不拘小節、敢于冒險的人”。
文學批評中的特殊含義
南朝劉勰《文心雕龍·辨騷》以“《雅》《頌》之博徒”評價《楚辭》,此處“博徒”指地位低于正統經典(雅頌),但又是詞賦中的傑出代表,帶有“非正統但卓越”的辯證色彩。
現代漢語中,“博徒”使用較少,但可用于文學或曆史語境中,需結合上下文判斷其具體指向(如賭徒、冒險者或特定比喻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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