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稱美;公開稱譽。 晉 左思 《吳都賦》:“建至德以剏洪業,世無得而顯稱。” 北齊 顔之推 《顔氏家訓·慕賢》:“凡有一言一行取於人者,皆顯稱之,不可竊人之美,以為己力。”
顯稱在漢語詞典中的釋義可分為以下兩個核心義項,均帶有書面語色彩:
指顯著的名望或聲譽,強調社會認可度。
文獻例證:
《後漢書·窦融傳》:“宜以時顯稱,副海内之望。”
(此時應彰顯其聲望,以符合天下人的期望。)
此例中“顯稱”作名詞,指窦融應獲得的崇高聲譽。
指公開贊揚、傳頌某人或某事,使其聲名遠播。
文獻例證:
漢·王充《論衡·須頌》:“顯稱成功,欲其傳也。”
(顯揚稱頌功業,是希望其流傳後世。)
此處“顯稱”為動詞,表彰揚稱譽之意。
“顯”本義為“明示、昭著”(《說文解字》:“顯,頭明飾也”),引申為顯著、顯揚;“稱”有稱述、贊許之義(《說文》:“稱,铨也”)。二字複合後,兼具“名望昭著”與“頌揚彰顯”的雙重内涵,屬文言色彩濃厚的合成詞,現代漢語使用頻率較低。
參見:
“顯稱”是一個漢語詞彙,主要用于古代文獻語境中。以下是詳細解釋:
“顯稱”意為公開稱譽、贊美,強調對他人的言行或成就進行明确且公開的褒揚。其核心在于“顯”(公開、明顯)與“稱”(稱頌)的結合。
詞源
該詞最早見于晉代左思的《吳都賦》:“建至德以剏洪業,世無得而顯稱。”意指通過至高德行建立偉業,但世間無人能充分贊譽。
北齊顔之推在《顔氏家訓·慕賢》中進一步強調:“凡有一言一行取于人者,皆顯稱之”,主張對他人優點應公開贊揚,而非竊為己用。
語法功能
通常作動詞使用,如“顯稱其德”,也可用于描述被贊譽的對象,如“顯稱之”。
該詞在現代漢語中極少使用,屬于文言詞彙,常見于古籍研究或文學創作中對傳統美德的引用。
“顯稱”反映了古代對公開贊譽的重視,兼具道德倡導與文學表達功能。若需進一步了解其古籍用例,可參考《吳都賦》或《顔氏家訓》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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