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代宮内掌染事的官署。 宋 歐陽修 《論美人張氏恩寵宜加裁損劄子》:“染院工匠,當此大雪苦寒之際,敲冰取水,染練供應,頗甚艱辛。” 宋 高承 《事物紀原·橫行武列·染院》:“《宋朝會要》曰: 唐 有染坊使, 太平興國 三年分置東西染院,使名亦改也。”
染院是宋代官署名,屬少府監下屬機構,專掌織物染色事務。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方面闡釋:
“染”指對絲、麻、布帛等材料施加色彩;“院”為古代官署稱謂。染院即負責織物染色工藝的官方作坊。據《漢語大詞典》釋義,染院是“宋代少府監所屬機構,掌染絲帛等事” ,職能涵蓋染色原料管理、工藝監督及成品供應。
原料制備
管控植物性(藍草、茜草)與礦物性(朱砂、赭石)染料,确保宮廷織物色彩品質。《宋史·職官志》載其“受染物之色,辨其名物而頒其尺度” ,即需規範染色标準。
染色工藝
主導練染(預處理)、浸染、套染等工序,尤以“絞缬”(紮染)、“蠟缬”(蠟染)等技法聞名。北宋《夢溪筆談》提及染院匠人掌握“藥斑布”技藝(即藍印花布) 。
成品供應
專供皇室、官僚服飾及儀仗用品,如绛紗、青羅等高端織品。《宋會要輯稿》記載染院年供“綢絹八千匹以上” 。
權威來源參考:
“染院”是中國古代掌管宮廷染織事務的官署,其職能和演變可總結如下:
染院是古代宮廷内負責染織事務的機構,主要職責包括布料染色、織物加工及皇家用品的色彩管理。
山東無染寺存有唐代“無染院碑”、清代“無染禅院碑”,間接反映染院相關機構的曆史延續性。
(注:因各網頁權威性較低,建議結合《宋史·職官志》《唐六典》等正史文獻進一步考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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