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專賣稅的标準比率。《新唐書·食貨志二》:“由是兩稅、上供、留州,皆易以布帛、絲纊,租、庸、課、調不計錢而納布帛,唯鹽酒本以榷率計錢,與兩稅異,不可去錢。”
“榷率”是一個古漢語詞彙,主要用于中國古代經濟史,特别是財政稅收制度領域。其核心含義是指:
國家專賣制度下的稅率或征收比例。
具體解析如下:
“榷”的含義:
“率”的含義:
“榷率”的合成意義:
應用背景與權威參考: “榷率”一詞及其所代表的概念,主要出現在中國古代史籍,特别是記載經濟政策、食貨志(經濟志)的文獻中。例如:
“榷率”是理解中國古代國家專賣制度(榷法)的關鍵術語之一,它特指國家在壟斷經營特定商品時所設定的征收比率或稅率。這一概念主要見于《宋史》、《文獻通考》等曆史典籍的食貨志部分,其詞義基礎則源于《漢語大詞典》等工具書對“榷”與“率”的權威解釋。它體現了國家通過控制關鍵商品流通和定價權來獲取財政收入的經濟管理手段。
注:由于“榷率”屬于專業古漢語詞彙,主要應用于曆史文獻研究領域,現代常用線上詞典或百科可能缺乏詳細獨立詞條。其最權威的解釋和用例需參考《漢語大詞典》等大型辭書以及《宋史·食貨志》等原始史料。本文釋義綜合了古漢語詞彙構成原理及曆史文獻中的實際用法。
“榷率”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下略有差異,但核心與稅收或交易相關。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解釋:
“榷率”讀作què lǜ,主要指專賣稅的标準比率。這一解釋來源于《新唐書·食貨志二》的記載,提到唐代鹽、酒等商品的稅收以“榷率”計算,與普通賦稅(如兩稅)不同。例如:
“唯鹽酒本以榷率計錢,與兩稅異,不可去錢。”
在唐代,政府通過“榷”(專賣制度)對鹽、酒等商品實行壟斷經營,而“榷率”即指這類專賣稅的征收比例。這一制度旨在增加財政收入,但也因稅率問題引發争議。
有部分現代詞典(如查字典)提出,“榷率”可能指古代交易中買賣雙方協商價格的過程。但此解釋未見于權威古籍,可能是對“榷”字(本義為專賣)的延伸理解,需謹慎參考。
如需進一步考證,建議查閱《新唐書》原文或經濟史相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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