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謂樂歌的理論。《周禮·春官·大司樂》:“凡有道者、有德者,使教焉……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 鄭玄 注:“興者,以善物喻善事;道讀曰‘導’,導者,言古以剴今也;倍文曰諷;以聲節之曰誦;發端曰言;答述曰語。” 章炳麟 《辨詩》:“古者,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蓋有韻之文多矣。”
(2).文體名。 宋 宮廷演劇,命詞臣作樂語,使伶人歌唱。先為對偶韻文,後附以詩,也有不附詩的。後遂成為文體,各作家常有所作。 宋 張邦基 《墨莊漫錄》卷七:“優詞樂語,前輩以為文章餘事,然鮮能得體。” 明 陳繼儒 《讀書鏡》卷一:“ 純仁 屬撰樂語, 浩 辭。 純仁 曰:‘翰林學士亦為之。’ 浩 曰:‘翰林學士則可,祭酒司業則不可。’” 清 王夫之 《張子正蒙注·樂器》:“五言樂語,歌詠五德之言也。樂語,所歌之文詞。”
樂語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從以下三個層面解析:
指配樂演唱的歌詞或詩文,強調其與音樂的共生關系。如《漢語大詞典》釋為“謂樂曲的歌詞”,《辭源》注解為“歌詞;樂歌的唱詞”。例如《詩經》中的“風雅頌”原為可歌的樂語,後脫離音樂成為獨立文本。
《周禮·春官》載大司樂“以樂語教國子:興、道、諷、誦、言、語”,此處的“樂語”指禮樂儀式中配合音樂的吟誦技法與雅言規範,屬貴族教育體系(《周禮注疏》中華書局點校本)。
北宋教坊表演有固定程式,《宋史·樂志》記載宴樂包含“樂語”環節,指藝人呈獻的頌德文體,如《東坡樂府》載蘇轼所作《集英殿秋宴教坊詞》即典型宮廷樂語。
在文藝理論中引申為具有音樂性的文學表達,如王國維《人間詞話》評“樂府詩以樂語寫哀情”,強調語言節奏與情感韻律的契合。當代研究亦将戲曲唱詞、歌詩納入樂語研究範疇(《中國音樂文學史》朱謙之著)。
樂語既是依附于音樂的文本形态,也是承載禮樂文化的特殊話語體系,其内涵隨曆史語境從具體表演形式擴展為美學風格概念。
參考來源:
“樂語”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多重含義,主要涵蓋以下三個方面:
概念起源
源自《周禮·春官·大司樂》,指西周時期教授國子的樂歌理論與方法,包含“興、道、諷、誦、言、語”六種教學技巧。其中:
文體發展
宋代宮廷演劇時,詞臣需撰寫“樂語”作為表演腳本,通常為對偶韻文,結尾附詩,後演變為獨立文體。例如歐陽修、蘇轼等文人均創作過此類作品。
指一款集成網絡營銷與線上客服功能的軟件,主要服務于中小企業,功能包括:
少數文獻中,“樂語”被引申為“善于言談”(如成語用法),但此義項較罕見且未被權威典籍廣泛收錄。
提示:若需了解具體文獻案例或現代工具詳情,可參考《周禮注疏》、宋代文集或軟件官網。
八百裡柏梁宴百年難遇鼻垩揮斤閉禁成典程準赤心報國馳掩垂鈎帶攜到耳道果斷獄撫哭冠德貫虹桂寝懷矜家裡解除錦城金章紫绶羁牽狙觑居宿開戶匡救彌縫枯幹饋邊魁首簾帏柳岸輪彩碌簌前回绮年氣象一新辁輪缺轶榮願瑞景三寸弱管騷動燒埋牲事世先生使軒視躁束馬縣車戍旗讨嚣體究亭竈涕泗流漣外見晩間五乘猇聲狺語犀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