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守原則又能變通。行事合乎常道曰義,應時變通曰權。 隋 王通 《文中子·魏相》:“ 文中子 曰:‘元經有常也,所正以道於是乎見義;元經有變也,所行有適於是乎見權。權義舉而皇極立矣。’”
“權義”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以從以下角度綜合分析:
“權義”指既遵守原則又能靈活變通的行為準則,包含兩個核心概念:
該詞最早見于隋代王通《文中子·魏相》的論述:“元經有常也,所正以道於是乎見義;元經有變也,所行有適於是乎見權。權義舉而皇極立矣。”
這裡強調在遵循根本原則(“常”)的同時,需根據時勢變化(“變”)調整行為,最終實現社會秩序的完善(“皇極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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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義》是一個常用詞語,指權力和義務的義項。權力是指對某種事物擁有決定權、支配權或控制權的能力或權限;義務則是指基于法律、道德、社會規範等,個人或組織應履行的責任和義務。
《權義》這個詞的部首是“十”和“言”,共有12個筆畫。
《權義》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中的《論語》和《孟子》等經典文獻。在繁體中,這個詞的寫法為「權義」。
在古時候,漢字《權義》的寫法可能有所不同,但其基本結構和意義保持一緻。根據古代字典《說文解字》,《權》字的古代寫法包括「佺」、「戬」等,而《義》字的古代寫法包括「義」、「衪」等。
1. 作為公務員,應該明白自己的權義,正确行使權力,承擔義務。
2. 公民有權享受平等的法律權利和自由,同時也有義務遵守國家的法律。
1. 權力:指對于事物的控制、支配或決定的能力。
2. 權威:指擁有權力和影響力的人或機構。
3. 權益:指個體所享有的合法權利和利益。
4. 責任:指應該承擔的義務和責任。
1. 權責:與權義相似,也指權力和責任。
2. 權利義務:類似于權義,展示權力和義務。
1. 無權無義:指既沒有權力,又沒有義務。
2. 無權有義:指沒有權力,但是有義務。
3. 有權無義:指有權力,但是沒有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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