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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良為娼的意思、拐良為娼的詳細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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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良為娼的解釋

拐賣良家婦女作妓女。《初刻拍案驚奇》卷二:“待我去糾合本鄉人在此處的十來個,拿張呈子到太守處,呈他‘拐良為娼’。”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拐良為娼”是漢語中一個具有強烈社會批判色彩的成語,其核心含義為“通過誘騙、脅迫等手段使良家婦女淪為娼妓”。該詞由四個語素構成:“拐”(誘騙)、“良”(良家女子)、“為”(成為)、“娼”(娼妓),整體體現對侵害女性權益行為的道德譴責和法律否定。

從詞源學角度分析,該成語最早可追溯至明清白話小說中對社會黑暗現象的揭露。《現代漢語詞典》(第七版)将其定義為“以欺騙或暴力手段迫使清白女子從事賣淫活動”,強調行為的主觀惡意與客觀違法性。其語義特征包含三個層面:一是行為手段的非法性(如拐賣、拘禁);二是受害主體的特定性(原本身份清白的女性);三是行為後果的嚴重性(被迫從事性交易)。

從法律層面,中國《刑法》第358條明确規定“強迫他人賣淫”屬犯罪行為,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釋将“拐良為娼”納入“強迫賣淫罪”的典型情形。社會學研究顯示,這種行為不僅破壞個體人格尊嚴,更沖擊社會倫理秩序,因此該成語常被用于法治宣傳和婦女權益保護領域。

需要注意,“拐良為娼”與現代法律術語“人口販賣”存在概念交集,但前者更側重傳統文化中的道德審判意味。在當代語文應用中,該成語多用于揭露社會丑惡現象,具有警示教育和價值批判功能。

網絡擴展解釋

“拐良為娼”是一個漢語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綜合以下信息解釋:

一、基本釋義

指通過誘騙、強迫等手段,将良家婦女拐賣至妓院從事賣淫活動。該詞直接反映了對女性權益的嚴重侵害行為。

二、出處與用法

  1. 文學來源:最早見于明代淩濛初的《初刻拍案驚奇》卷二,文中描述有人聯合鄉民向官府控告“拐良為娼”的罪行。
  2. 社會背景:古代社會女性地位低下,此類行為常與人口販賣、黑惡勢力相關,成語本身帶有強烈的道德譴責意味。

三、字詞解析

四、現代意義

如今,“拐良為娼”行為屬于嚴重的刑事犯罪,涉及《刑法》中的“拐賣婦女罪”和“強迫賣淫罪”。中國法律對此類犯罪的量刑最高可達死刑(結合社會常識補充)。

提示:如需了解成語的詳細古籍用例或法律條款,可參考《初刻拍案驚奇》原文或現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章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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