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節氣名。動物經冬日蟄伏,至春又複出活動,故稱“啟蟄”,今稱“驚蟄”。《左傳·桓公五年》:“凡祀,啟蟄而郊。” 孔穎達 疏:“《夏小正》曰:‘正月啟蟄。’其《傳》曰:‘言始發蟄也。’” 楊伯峻 注:“啟蟄猶今言驚蟄, 宋 王應麟 所謂‘改啟為驚,蓋避 景帝 諱。’至 漢 行太初曆,改驚蟄在雨水後,為 夏 正二月節氣,古之驚蟄在雨水前,為 夏 正正月之節氣。” 唐 柳宗元 《非國語·不藉》:“啟蟄也得其耕,時雨也得其種。”
2.謂驚起蟄伏過冬的動物。 駱鵬 《寄懷師農》詩:“風高尚有南飛雁,龍伏曾無啟蟄雷。”
啓蟄(qǐ zhé)是漢語中與節氣相關的古語詞彙,現多寫作“驚蟄”,為二十四節氣之一,指春雷始鳴、蟄伏生物結束冬眠的自然現象。根據權威辭書及文獻,其釋義可分為四方面:
基本釋義
“啓”意為開啟、萌發,“蟄”指動物冬眠藏伏的狀态。《現代漢語詞典》将其解釋為“春雷驚動,蟄伏地下的昆蟲蘇醒”,反映了自然界陽氣回升、萬物複蘇的物候特征。
詞源演變
該詞最早見于《左傳·桓公五年》“凡祀,啟蟄而郊”,原指節氣“啟蟄”,漢代為避漢景帝劉啟名諱改為“驚蟄”(《月令七十二候集解》。唐代典籍中仍保留“啟蟄”古稱,如《舊唐書》載“啟蟄之日,親載耒耜”。
物候特征
《禮記·月令》描述其“桃始華,倉庚鳴,鷹化為鸠”,指此時桃花初綻、黃鹂鳴叫,氣溫回升促使昆蟲與動物活動。古人以此作為春耕開始的标志,如《齊民要術》記載“啟蟄後,地氣通,可耕堅硬地”。
現代應用
當代農曆沿用“驚蟄”作為節氣名稱,對應公曆3月5-6日,民俗中有祭白虎、吃梨等傳統。在漢語詞彙系統中,“蟄”字仍保留“蟄居”“蟄伏”等衍生詞,承載着與自然規律相關的語義内涵。
“啓蟄”(qǐ zhé)是漢語中的一個詞語,現多寫作“啟蟄”,以下是其詳細解釋:
節氣名稱
指動物結束冬眠、恢複活動的自然現象,對應二十四節氣中的“驚蟄”。古代稱“啟蟄”,後因避漢景帝劉啟名諱改為“驚蟄”。
動詞含義
表示“驚起蟄伏的動物”,如“啟蟄雷”形容春雷喚醒冬眠生物。
古詩文中常以“啟蟄”象征生機複蘇,例如:
“風高尚有南飛雁,龍伏曾無啟蟄雷。” ——駱鵬《寄懷師農》
“啓蟄”是“驚蟄”的古稱,兼具節氣名與動詞含義,反映了古代對自然規律的觀察及語言文化的演變。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漢典、查字典等權威來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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