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指 明 末參加 荥陽 大會的農民起義軍各部。《明史·流賊傳·李自成》:“﹝ 崇禎 ﹞八年正月大會於 滎陽 。 老回回 、 曹操 、 革裡眼 、 左金王 、 改世王 、 射塌天 、 橫天王 、 混十萬 、 過天星 、 九條龍 、 順天王 及 迎祥 、 獻忠 共十三家七十二營,議拒敵,未決。”
七十二營是明末農民起義軍的重要軍事編制單位,特指崇祯八年(1635年)荥陽大會後形成的十三家起義軍聯合組成的軍事聯盟。其核心含義如下:
"七十二營"并非實指72個獨立軍營,而是沿用明代軍隊編制中"營"的單位名稱,代指多支起義軍的聯合體。這一稱謂源于當時起義軍以"營"為基本作戰單位,每營兵力數千至數萬人不等,共同推舉高迎祥為盟主,形成協同作戰體系。
崇祯七年(1634年),明軍圍剿加劇,李自成、張獻忠等十三家起義軍首領于河南荥陽召開軍事會議(史稱"荥陽大會")。為突破明軍包圍,各軍整合為"七十二營",分兵五路實施戰略轉移。此聯盟标志着明末農民戰争從分散作戰轉向協同作戰的關鍵轉折。
聯盟核心為十三家主力部隊,包括:
每家主帥下轄若幹營,總數約七十二營,總兵力達20餘萬。其組織方式體現明代"以營統兵"的軍事傳統,但更具流動性。
權威參考來源
“七十二營”是明末農民起義中的重要軍事組織概念,具體解釋如下:
“七十二營”指崇祯八年(1635年)參加荥陽大會的農民起義軍各部。這一名稱源自《明史·流賊傳·李自成》的記載,當時十三家起義軍首領聯合召開會議,共集結七十二支獨立作戰單位(即“營”)。
需注意“七十二營”在明代另有含義:明洪武二十五年(1392年),朝廷曾在河南汝州一帶設七十二個軍屯營,屬軍事駐防編制。此概念與明末起義軍的“七十二營”名稱相同,但時間、性質不同,需結合上下文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荥陽大會細節或軍屯制度,可查閱《明史》及相關地方志原始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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