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e in mourning] 舊俗尊親去世後,在服滿以前停止娛樂和交際,表示哀悼
在家守孝
尊親死後,服滿以前,居住在家,斷絕娛樂和交際,以示哀思,稱“守孝”。《京本通俗小說·錯斬崔甯》:“卻説那 劉大娘 到得家中,設個靈位守孝。”《紅樓夢》第五四回:“前兒 鴛鴦 的娘也死了,我想他老子娘都在南邊,我也沒叫他家去守孝。” 吳玉章 《從甲午戰争前後到辛亥革命前後的回憶》一:“那時我的母親剛死去不久,我的二哥正和我一起在家守孝。”
守孝是中國傳統喪葬習俗中的核心禮儀,指尊親去世後,子女或特定親屬在一定期限内通過特定行為表達哀悼的禮儀制度。其核心内涵和表現形式可分為五個層面:
一、基本定義 指直系親屬(如父母、祖父母)去世後,服喪者需居家守喪,停止一切娛樂社交活動。古代典籍中稱為"居喪",《禮記》記載"喪禮,哀戚之至也"。
二、時間規範 傳統守孝期為27個月(跨三個年頭),源于幼兒需父母撫育三年方能自立的典故。特殊情形下如官員需"丁憂"離職守制,《明史》記載官員匿喪不報将被革職。
三、行為禁忌
四、執行主體 除直系子女外,承重孫(嫡長孫)需代父守孝,部分地區擴展至外孫、外甥等近親。明清時期甚至有妻為夫守孝四十年的極端案例。
五、現代流變 當代多簡化為佩戴黑紗、百日不宴飲等象征性禮儀,《民法典》第1126條明确禁止幹涉他人喪葬自由,傳統三年之制已無強制約束。
注:詳細曆史規制可參考《儀禮·喪服》及《唐律疏議》相關條文,當代實踐參照《中國殡葬管理條例》。
守孝是指在親屬去世後,子女或近親服喪并遵守一定禮儀以示對逝者的尊重和哀悼的行為。守孝是中國文化中非常重要的傳統禮俗之一。
守孝的拆分部首為宀(宀是"宀"字頭,表示與住治宅有關的字),孝(字根為“子”和“老”,表示尊敬父母)。拆分後,守孝的總筆畫數為11。
守孝的來源可以追溯到中國古代的儒家思想,孔子對于家庭倫理的強調與教導。在儒家的思想中,孝順父母被視為子女應該履行的道德責任之一。
守孝的繁體寫法為守孝。
古時候,守孝的寫法與現在基本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他為了守孝,整整一年沒有參加任何娛樂活動。
2. 在他們家,守孝一直被視為一種傳統的責任。
3. 他母親去世後,他決定守孝三年以示對母親的深深懷念。
守孝可以與其他詞彙組合成不同的詞語,如守孤、守夜、守寡等。
不違反禮俗的悼念、行孝、尊親都可以作為守孝的近義詞。
不守孝、不悼念、不孝順可以作為守孝的反義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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