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互相商議。《論語·衛靈公》:“道不同,不相為謀。” 明 李東陽 《送張兵部還南京詩序》:“考臺之與部,邈乎若不相為謀。”
“不相為謀”是一個漢語成語,出自《論語·衛靈公》:“道不同,不相為謀。”其核心含義指因主張、志向或理念不同,無法共同商議或合作行事。
從詞義解析角度,該成語可拆解為三層:
在語言學層面,該成語屬于主謂結構,常用于陳述句或判斷句,表達人際交往中的原則性分歧。例如《古代漢語詞典》指出,其隱含“尊重差異但保持界限”的處世态度。
文獻用例方面,《史記·老子韓非列傳》曾引用此句說明學派分歧,印證其曆史語境中的學術争議場景。現代多用于職場合作、團隊管理等場景,強調核心理念一緻的重要性。
“不相為謀”是一個出自《論語》的成語,其核心含義指觀點或志向不同的人無法共同合作或謀劃。以下是詳細解析:
該成語表示因理念、目标存在根本差異,雙方無法達成共識或協作。字面意為“不能互相商議計謀”,強調思想立場的對立性。
源自《論語·衛靈公》中孔子所言:“道不同,不相為謀”。據記載,孔子周遊列國後回到魯國,因與執政者季康子政治理念不合,引用此句表明不願合作的态度,轉而專注著書立說。
該成語不僅描述表面分歧,更強調價值觀與人生追求的不可調和性。如同水與火無法相容,本質差異注定了合作的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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