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不互相商议。《论语·卫灵公》:“道不同,不相为谋。” 明 李东阳 《送张兵部还南京诗序》:“考臺之与部,邈乎若不相为谋。”
“不相为谋”是一个汉语成语,出自《论语·卫灵公》:“道不同,不相为谋。”其核心含义指因主张、志向或理念不同,无法共同商议或合作行事。
从词义解析角度,该成语可拆解为三层:
在语言学层面,该成语属于主谓结构,常用于陈述句或判断句,表达人际交往中的原则性分歧。例如《古代汉语词典》指出,其隐含“尊重差异但保持界限”的处世态度。
文献用例方面,《史记·老子韩非列传》曾引用此句说明学派分歧,印证其历史语境中的学术争议场景。现代多用于职场合作、团队管理等场景,强调核心理念一致的重要性。
“不相为谋”是一个出自《论语》的成语,其核心含义指观点或志向不同的人无法共同合作或谋划。以下是详细解析:
该成语表示因理念、目标存在根本差异,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或协作。字面意为“不能互相商议计谋”,强调思想立场的对立性。
源自《论语·卫灵公》中孔子所言:“道不同,不相为谋”。据记载,孔子周游列国后回到鲁国,因与执政者季康子政治理念不合,引用此句表明不愿合作的态度,转而专注著书立说。
该成语不仅描述表面分歧,更强调价值观与人生追求的不可调和性。如同水与火无法相容,本质差异注定了合作的不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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