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不記善惡之業謂之“無記業”。 章炳麟 《人無我論》:“又於善業,不善業,無記業等,或當造作,或當止息,亦由思覺為先,方得作用。”參閱《大乘義章》卷七。
無記業是佛教哲學中的專業術語,指無法判定善惡性質的行為,其特性在于不會引發直接的業力果報。該概念源自印度佛教經典體系,在《阿毗達磨俱舍論》等論藏中被系統闡述,具有三方面核心内涵:
中性屬性
行為本身不具道德判斷基礎,例如日常行走、呼吸等生理活動。玄奘譯《阿毗達磨俱舍論》卷十五将此類行為定義為"非善非惡,不可記為善或惡"(來源:中華電子佛典協會《大正藏》第29冊)。
三業分類
在身業、口業、意業的框架中,《成唯識論》指出,無記業特指未受貪嗔癡三毒驅使,亦未與慈悲喜舍四無量心相應的潛意識活動(來源:中華書局《成唯識論校釋》)。
果報機制
不同于善惡業會産生異熟果,無記業僅維持生命體的基本運作。唐代窺基《大乘法苑義林章》強調,此類行為"如鏡照物,不留影像",不會形成輪回鍊條中的業力種子(來源:佛光文化《大乘法苑義林章疏》)。
該術語在現代佛學研究中被重新诠釋,日本學者木村泰賢在《原始佛教思想論》中提出,無記業的理論建構實為佛教對道德絕對主義的哲學突破(來源:商務印書館漢譯學術名著叢書)。
“無記業”是佛教術語,指既非善也非惡、不記錄善惡屬性的業力行為。以下是詳細解釋:
“無記”意為“不可記别”,即無法歸類為善或惡。這類行為沒有明顯的善惡動機或結果,如日常的呼吸、行走、睡眠等中性行為。
章炳麟在《人無我論》中提到,無記業與善業、惡業一樣,需通過思覺(意識活動)驅動行為。
無記業是佛教對中性行為的界定,雖無直接因果,但需通過修行超越無明,減少無記業對解脫的潛在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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