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古時管理財貨文書出納的小吏。《周禮·天官·序官》:“府六人,史十有二人。” 鄭玄 注:“府,治藏;史,掌書者。凡府、史,皆其官長所自辟除。”《儀禮·士冠禮》“有司如主人服” 漢 鄭玄 注:“有司,郡吏有事者,謂主人之吏所自辟除。府史以下,今時卒吏及假吏是也。” 宋 司馬光 《知人論》:“謹蓋藏,吝出納,治文書,精會計,此府史之職也。” 清 夏炘 《學禮管釋·釋君服》:“府史之類,即庶人在官者。”
府史是漢語中的曆史官職名詞,特指古代官府中掌管文書檔案、協助處理行政事務的基層吏員。其釋義與曆史沿革如下:
構詞解析
“府”指官府、衙署;“史”為古代掌管文書、記錄之職。合稱指在官府中負責文書起草、檔案管理及日常行政事務的吏員,屬低級事務官。
來源:《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職能定位
府史隸屬“胥吏”階層,介于官與役之間,具體職責包括:
來源:《中國古代官制辭典》(中華書局)
起源與早期記載
最早見于《周禮·天官》,載“府六人,史十有二人”,負責協助大宰處理財貨文書。後世曆代沿置,如唐代州府設“府史”掌案牍。
來源:《周禮注疏》(北京大學出版社)
宋明清時期的演變
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職官卷》(上海辭書出版社)
《新唐書·百官志》:
“州府佐吏有府史……掌符印、典文書。”
來源:《新唐書》(中華書局點校本)
《文獻通考·職役考》:
“府史胥徒,庶人之在官者,掌府藏、簿書、案牍。”
來源:《文獻通考》(浙江古籍出版社)
來源:《中國古代官僚制度研究》(北京大學出版社)
“府史”是中國古代官職體系中的基層吏員,主要職責涉及財貨、文書的管理及出納事務。以下是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府史是古代官府中負責管理財物、文書檔案及日常收支的小吏。根據《周禮·天官·序官》記載,周代官職中設有“府六人,史十有二人”,其中“府”負責保管物資(治藏),“史”掌管文書記錄(掌書),兩者職能相輔相成。
職責與地位
曆史演變
宋代司馬光在《知人論》中強調府史需“精會計”“治文書”,清代夏炘則指出其身份接近“庶人在官者”,說明該職位長期存在于官僚體系的底層,職能穩定但地位較低。
府史是古代行政體系中不可或缺的基層角色,兼具財務與文書職能,雖無高階官職的權力,卻是保障官府日常運轉的重要環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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