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丢棄、毀壞。《南史·沉炯傳》:“﹝ 炯 ﹞以母在東,恒思歸國,恐以文才被留,閉門卻掃,無所交接,時有文章,隨即棄毀,不令流布。”
“棄毀”是一個漢語詞語,由“棄”(抛棄)和“毀”(毀壞)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為丢棄并毀壞某物,使其無法保留或恢複。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字面解釋
“棄”指抛棄、放棄,“毀”指破壞、摧毀,組合後表示主動丢棄并徹底破壞某物。例如《南史·沈炯傳》中記載,沈炯因擔心文章被留存,選擇“隨即棄毀,不令流布”。
引申含義
強調對事物的徹底否定,可能涉及物質(如物品、作品)或抽象事物(如名譽、計劃)的毀壞。
以上解釋綜合了《南史》典故、詞典釋義及用法分析。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相關古籍。
“棄毀”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放棄并毀壞、消滅某物或某人。它表示對某物或某人做出不再珍惜、不再使用,并将其毀滅或使其無法再使用的行為。這個詞可以用來描述物理上的毀壞,也可以用來表示對某個事物或關系的徹底放棄。
“棄毀”這個詞的拆分部首是“弓”和“殳”,其中“弓”表示弓箭,而“殳”表示兵器。這個詞的總筆畫數為12畫。
“棄毀”這個詞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漢語。在古代,人們常常使用弓箭來進行戰鬥,而将弓箭丢棄或毀壞則表示對敵人的徹底擊敗。因此,“棄毀”這個詞的意義也就延伸出來,表示對某物或某人進行徹底的放棄和毀壞。
“棄毀”這個詞的繁體字為“棄毀”。繁體字在一些地區(如香港、台灣、澳門等)仍然被廣泛使用,它們保留了古代漢字的一些特征。
在古代漢字寫法中,漢字“棄”和“毀”的形狀與現代漢字有所不同。古代的“棄”字形狀更加簡單,它的上半部分是一個半圈,下半部分是一個豎線。古代的“毀”字則是由上下兩個部分組成,上面是一個“殳”字,下面是一個“水”字。古代的漢字寫法在形狀和結構上與現代有所區别,但基本意義沒有變化。
1. 他對自己的錯誤感到非常懊悔,決心徹底棄毀舊的行為方式,重新做人。
2. 戰争使許多古老文化遭受到了棄毀和破壞。
1. 棄權:放棄對某種權益或利益的主張或行使。
2. 毀滅:将某物徹底毀壞或破壞。
3. 棄官:放棄或辭去擔任的官職。
4. 棄置:任憑不用、不管或抛棄。
1. 抛棄:放棄、丢棄某物或某人。
2. 摒棄:抛棄、遺棄某物或某人。
保留:保持某物或某人不變,不放棄。
珍藏:将某物視為寶貝并保留下來。
【别人正在浏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