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醫指大方、小方、緩方、急方、奇方、偶方、複方七種方劑。 明 李時珍 《本草綱目·序例上·七方》引 完素 曰:“流變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緩、急、奇、偶、複也。”大方劑量大,藥力重;小方劑量小,藥力較輕;緩方藥力緩和;急方藥力峻急;奇方藥味合于單數,或用一種主藥;偶方藥味合于雙數,或用兩種主藥相配;複方是數方相合,或藥味繁多作用複雜的方劑。
"七方"是中醫方劑學的基礎分類理論,最早見于《黃帝内經》,指根據病情輕重緩急和藥物配伍規律劃分的七種處方類型:
一、大方 指藥味多或藥量重的方劑,適用于邪氣強盛、病勢複雜的重症,如《傷寒論》中的大青龍湯,含麻黃、桂枝等七味藥材,主治外寒内熱證。
二、小方 藥味少且劑量輕的處方,多用于輕淺病症,如《金匮要略》的甘草湯僅用生甘草一味,治療咽喉疼痛初起。
三、緩方 藥性溫和、起效緩慢的配伍,常見于慢性病調理。四君子湯(人參、白術等)便屬此類,通過健脾益氣實現漸進式恢複。
四、急方 針對急危重症的速效處方,如《千金方》記載的獨參湯,單用高劑量人參搶救氣脫危證。
五、奇方 藥味數量為單數的方劑,如五苓散(五味藥)治療水濕内停,符合《素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的組方原則。
六、偶方 雙數藥物組成的處方,如四物湯(熟地、當歸等四味)調理血虛,體現陰陽平衡思想。
七、複方 多君藥配伍或含複合功效的方劑,如《傷寒論》麻黃杏仁甘草石膏湯,兼具解表與清裡雙重作用。
該分類體系由明代張景嶽在《景嶽全書》中系統總結,成為後世"七方十劑"理論的重要組成部分,至今仍指導臨床處方配伍。
“七方”在中文中有兩層主要含義,分别來源于中醫術語和成語用法,具體解釋如下:
七方是中醫對方劑的分類方法,最早由金代醫家成無己在《傷寒明理論》中系統總結,包含以下七種方劑類型:
理論來源:源自《素問·至真要大論》中“治有緩急,方有大小”的原則,強調根據病情輕重、病位深淺調整方劑組成。
作為成語,“七方”表示全面考慮各個方向或方面,強調處理問題需周全。
如需進一步了解中醫方劑的應用場景,可參考《本草綱目》或《傷寒明理論》等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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