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欠款。 明 無名氏 《四賢記·赴選》:“是日小生偶欠印子錢五千,被人席中索讨,又承尊翁呵,更為我代理逋錢。”
逋錢,漢語複合詞,由"逋"與"錢"構成。據《說文解字》釋:"逋,亡也。從辵,甫聲",本義為逃亡、拖欠,引申指未按時繳納的賦稅或債務。《漢語大詞典》記載其核心含義為"拖欠未還的錢款",特指古代官府賦稅或民間債務中的逾期未償資金。
該詞在曆史文獻中常見于財政記載,如《漢書·昭帝紀》載"三年以前逋更賦未入者,皆勿收",指免除民衆拖欠的賦稅。宋代《慶元條法事類》卷四十七明确将"諸租稅及應輸課物而回避詐匿不輸,或巧為隱漏者"界定為逋欠行為。現代漢語中,"逋錢"一詞主要用于曆史研究及特定法律文書,如《中國法制史》将"催征逋錢"列為古代財稅制度重要環節。
在構詞法上,"逋錢"屬動賓式複合詞,與"逋租""逋債"構成同源詞族。《辭源》指出這類詞語多形成于秦漢時期,反映古代社會的經濟法律關系。當代《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仍收錄該詞項,标注為書面語。
“逋錢”是一個由古漢語詞彙構成的複合詞,具體含義需拆解分析:
逋(bū)
本義為逃亡、逃避,引申為拖欠、拖延。如《說文解字》釋“逋,亡也”,《漢書》中“逋貸”指欠債,“逋租”指拖欠租稅。
錢
即貨币、錢財。
逋錢
組合後指拖欠未繳納或未償還的錢財,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賦稅、債務等未按時履行的經濟行為。例如:
現代使用
該詞屬古語,當代口語中較少見,多用于學術研究或特定語境(如曆史小說、法律史讨論)。如今更常用“欠款”“債務”“滞納金”等表述。
若需進一步探讨具體文獻中的用例,建議提供上下文以便精準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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