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ignature] 親筆書寫的姓名
帶簽名的照片
寫上自己的姓名。《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九回:“ 借軒 就要了紙筆,要各人簽名捐錢。” 冰心 《晚晴集·追念振铎》:“《箋譜》印成之後,他還簽名送給我一部。”《<艾青詩選>自序》:“最近一個朋友給我看了四十二年前出版的《大堰河》,并要我簽名作為紀念。”
籤注署名。 宋 王谠 《唐語林·補遺二》:“ 次公 曰:‘今年所注,不省有汝姓名。’驗其簽名,則 次公 署之也。”
“簽名”指個人在文件、協議或其他書面材料上親筆書寫自己的姓名,用以确認身份、表達同意或承擔責任。以下是詳細解釋:
動詞含義
指書寫自己的名字,通常用于表示對内容的認可或承擔義務。例如法律文件籤署、藝術創作落款等場景。
名詞含義
指親筆書寫的姓名本身,如“帶簽名的照片”。
簽名具有法律效力,是确認身份和真實意願的核心依據。根據《民法典》,簽名是合同生效的基本要素之一,代表籤署人同意内容并願承擔相應責任。例如,合同上的簽名可能直接關聯債務或義務分擔。
日常場景
特殊形式
簽名不一定可辨識姓名(如藝術簽名),而署名需清晰可讀。例如,作家在書籍上“署名”,但合同需“簽名”确認法律效力。
如需進一步了解簽名的法律案例或藝術形式,可參考相關搜索來源。
簽名是指個人或機構在文件、合同、信件等上面使用特定的符號、字體或圖案來确認身份或承擔責任的行為。
籤由“千”和“二”兩個部首組成,總共由11個筆畫構成。
“簽名”一詞源于漢語。在日常使用中,繁體字“簽名”也被廣泛使用。
古時候,簽名的寫法略有不同。在石刻、碑銘等古代文獻中,簽名一詞往往寫作“顚顛”、“顛顛”或“千二”。
1. 請您在合同上簽名确認,以便我們繼續進行後續工作。
2. 他的簽名非常漂亮,充滿個人特色。
籤署、籤定、籤訂、籤約、籤字
名字、署名、落款
匿名、無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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