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識的意思、六識的詳細解釋
六識的解釋
佛教所稱之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謂眼、耳、鼻、舌、身、意六根,對色、聲、香、味、觸、法六塵,而生見、聞、嗅、味、覺、知六種認識作用。“六識”為大、小乘之共說,而位于大乘八識中之前六識,故亦稱“ 前六識 ”。 明 破悭道人 《一文錢》第六出:“内六塵,外六根,中六識,去縛解粘,立登般若。” 清 龔自珍 《最錄列子》:“ 列子 知西方有聖人矣,其曰:‘以耳視,以目聽。’曰:‘視聽不以耳目。’於聖人六根互用之法,六識之相,庶近似之,皆非 莊周 所知者。”參閱《成唯識論》五。
詞語分解
- 六的解釋 六 ù 數名,五加一(在鈔票或單據上常用大寫“陸”代):六書(古時分析漢字形、音、義而歸納出來的六種造字法)。六甲。六藝(.古時指“禮”、“樂”、“射”、“禦”、“書”、“數”六種技藝;.六經)。六欲
- 識的解釋 識 (識) í 知道,認得,能辨别:識辨。識破。識相(刵 )。識途老馬。 所知道的道理:知識。常識。 辨别是非的能力:見識。遠見卓識。 識 (識) ì 記住:博聞強識。 标志,記號。 筆畫數:;
專業解析
六識是佛教哲學體系中的核心概念,特指人類通過感官與意識形成的六種認知功能。根據《佛學大辭典》(商務印書館,1994年版)和《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11修訂版)記載,其具體構成包括:
- 眼識:視覺功能,依眼根感知色相,《成唯識論》稱其為"能見諸色像"的基礎認知
- 耳識:聽覺功能,通過耳根接收聲波振動,佛教經典《楞嚴經》謂之"動靜二相了然不生"
- 鼻識:嗅覺功能,依鼻根辨别香臭,《俱舍論》記載其具有"通三性"的特性(善、惡、無記)
- 舌識:味覺功能,由舌根産生酸甜苦辣等味覺分别,《大乘五蘊論》強調其"領納為性"
- 身識:觸覺功能,通過身體感受冷暖澀滑,《瑜伽師地論》指出其具有"十二處觸所生"的特性
- 意識:綜合認知功能,《唯識三十頌》定義為"了别境義",能整合前五識信息形成完整認知
這六種認知體系在佛教唯識學派中被統稱為"前六識",與末那識、阿賴耶識共同構成八識系統。據《解深密經》所述,六識的生起需具足三要素:感官器官(根)、認知對象(境)與心識作用(了别)。現代佛學研究顯示,該理論構建了完整的認知分析模型,為解釋人類心理活動提供了系統框架。
網絡擴展解釋
“六識”是佛教核心概念之一,指人類通過感官與意識對外界的認知能力,其具體含義及關聯體系如下:
一、基本定義
六識指眼識、耳識、鼻識、舌識、身識、意識,分别對應六根(感官與思維器官)對六塵(外界現象)的感知作用:
- 眼識:依眼根感知色塵(視覺對象),功能為“見”。
- 耳識:依耳根感知聲塵(聽覺對象),功能為“聞”。
- 鼻識:依鼻根感知香塵(嗅覺對象),功能為“嗅”。
- 舌識:依舌根感知味塵(味覺對象),功能為“嘗”。
- 身識:依身根感知觸塵(觸覺對象),功能為“感”。
- 意識:依意根感知法塵(抽象概念),功能為“知”。
二、體系關聯
- 與六根、六塵的關系
三者共同構成“十八界”(六根+六塵+六識),是佛教分析認知的基本框架。
- 在大乘唯識學中的定位
六識屬于“前六識”,唯識學派補充末那識(第七識)與阿賴耶識(第八識)形成“八識”體系。
三、功能特點
- 前五識:僅直接感知外境(如眼識見顔色),無分别判斷能力。
- 第六意識:對前五識接收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與概念化(如判斷顔色是否為紅色)。
四、禅定中的變化
不同修行境界中六識作用範圍不同:
- 欲界:六識俱全。
- 色界初禅天:僅有眼、耳、身、意識,無鼻舌識。
- 無色界:僅存意識。
引用說明
以上内容綜合自佛教經典釋義()及唯識論著分析()。若需更深入探讨八識體系或禅定修證細節,可參考《大乘百法明門論》等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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