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官府的征斂。《舊唐書·狄仁傑傳》:“裡陌動有經坊,闤闠亦立精舍。化誘倍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
“官徵”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通過以下要點綜合解釋:
基本釋義
“官徵”指官府的征斂,即古代政府向民衆征收賦稅或財物的行為。這一概念常見于曆史文獻中,例如《舊唐書·狄仁傑傳》提到:“化誘倍急,切於官徵;法事所須,嚴於制敕”,反映了當時官府征斂的嚴苛性。
讀音與字形
曆史背景與用法
該詞多用于描述唐代及以前官府對民衆的強制性征收,常與佛教寺院活動對比。例如文獻中提到寺院“法事所須”比官府的征斂更為嚴苛,側面反映了當時的社會矛盾。
相關詞語擴展
如需進一步了解《舊唐書》原文或唐代賦稅制度,可參考、2、6等來源的完整内容。
《官徵》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思是政府征召官員的意思。
《官徵》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宀和彳。宀部表示“宀字頭”,彳部表示“行走”。它們的筆畫分别是3畫和3畫。
《官徵》的來源可以追溯到古代的政治制度。在古代,政府為了填補空缺或擴大官員隊伍,會通過徵召的方式來招募官員。
《官徵》的繁體字為「官徵」。
在古代的漢字寫法中,「官徵」并未出現過多大變化,仍然是由宀和彳這兩個部首組成。
1. 政府開始進行官徵,以應對人才不足的問題。
2. 這個國家的官徵制度非常嚴格,隻有經過嚴格考核的人才能成為官員。
1. 官員
2. 官府
3. 徵召
1. 招募
2. 征召
1. 辭退
2. 解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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