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巡按禦史的别稱。 明 王世貞 《觚不觚錄》:“二司自方伯以至僉憲,稱撫臺曰老先生,稱按院則曰先生大人,其語雖不為雅,而相承傳已久。”《醒世恒言·盧太學詩酒傲王侯》:“知縣大喜,正要明日到 盧柟 家去看梅花,不想晚上來人報新按院到任,連夜起身往府,不能如意。”豫劇《卷席筒》:“按院大人到此巡查,若要查出 張四 頂替 張氏 一案,豈不與我大大不利?”
按院是明清時期對“巡按禦史”的别稱,是中央監察機構派駐地方的高級官員,主要職責為巡視監察、審理冤獄、考核吏治。其詳細含義可從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職責與性質
按院即“巡按禦史”,隸屬于都察院,代表皇帝巡查各省行政與司法事務。主要職能包括:受理百姓申訴、複審重大案件、糾劾地方官員貪腐渎職、考察政績民情并上報朝廷。其權力獨立于地方行政體系,直接對中央負責,是朝廷監督地方的重要機制。來源:《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中國監察制度史》(張晉藩著)。
曆史沿革與背景
該官職正式名稱為“巡按禦史”,始設于明代,清代初期沿襲,康熙後裁撤。“按院”是其民間及公文中的通俗稱謂,源于其“代天子巡狩”時在地方設立的臨時衙署(稱為“行台”或“察院”),故以“院”代指官職。來源:《明史·職官志》、《清代職官年表》(錢實甫編)。
機構歸屬與地位
按院雖在地方行使職權,但身份為中央都察院(最高監察機關)的外派禦史,品級不高(明代通常為七品),但因“以小制大”的設計和皇權背書,可監察、彈劾包括省級大員(如布政使、按察使)在内的地方官員,權威極重。來源:《中國曆史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明代政治制度研究》(吳晗著)。
别稱與關聯概念
“按院”常與“察院”互換使用,均指巡按禦史或其衙署。與之職能相關的官職有“巡撫”(後期逐漸地方化、行政化)和“按察使”(省級常設司法長官,俗稱“臬台”),但按院更側重臨時性、專項性的監察與司法複核。來源:《古代官職漫話》(袁庭棟著)、《中國古代官制講座》(楊志玖主編)。
權威參考來源(書籍):
“按院”是明代官職體系中的特定稱謂,其含義和用法可歸納如下:
一、基本詞義 “按院”是明代巡按禦史的别稱,拼音為àn yuàn(ㄢˋ ㄩㄢˋ)。該詞由“按察”職能與“院”的官署組合而成,專指代中央派遣至地方巡察的禦史官員。
二、曆史背景與職能 作為中央監察體系的重要組成部分,巡按禦史主要負責:
三、語境應用示例
該詞現已不用于現代漢語,主要出現在研究明代官制的曆史文獻中。如需更詳細史料,可查閱《明史·職官志》等權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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