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 代巡按御史的别称。 明 王世贞 《觚不觚录》:“二司自方伯以至僉宪,称抚臺曰老先生,称按院则曰先生大人,其语虽不为雅,而相承传已久。”《醒世恒言·卢太学诗酒傲王侯》:“知县大喜,正要明日到 卢柟 家去看梅花,不想晚上来人报新按院到任,连夜起身往府,不能如意。”豫剧《卷席筒》:“按院大人到此巡查,若要查出 张四 顶替 张氏 一案,岂不与我大大不利?”
按院是明清时期对“巡按御史”的别称,是中央监察机构派驻地方的高级官员,主要职责为巡视监察、审理冤狱、考核吏治。其详细含义可从以下角度解析:
核心职责与性质
按院即“巡按御史”,隶属于都察院,代表皇帝巡查各省行政与司法事务。主要职能包括:受理百姓申诉、复审重大案件、纠劾地方官员贪腐渎职、考察政绩民情并上报朝廷。其权力独立于地方行政体系,直接对中央负责,是朝廷监督地方的重要机制。来源:《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中国监察制度史》(张晋藩著)。
历史沿革与背景
该官职正式名称为“巡按御史”,始设于明代,清代初期沿袭,康熙后裁撤。“按院”是其民间及公文中的通俗称谓,源于其“代天子巡狩”时在地方设立的临时衙署(称为“行台”或“察院”),故以“院”代指官职。来源:《明史·职官志》、《清代职官年表》(钱实甫编)。
机构归属与地位
按院虽在地方行使职权,但身份为中央都察院(最高监察机关)的外派御史,品级不高(明代通常为七品),但因“以小制大”的设计和皇权背书,可监察、弹劾包括省级大员(如布政使、按察使)在内的地方官员,权威极重。来源:《中国历史大辞典》(上海辞书出版社)、《明代政治制度研究》(吴晗著)。
别称与关联概念
“按院”常与“察院”互换使用,均指巡按御史或其衙署。与之职能相关的官职有“巡抚”(后期逐渐地方化、行政化)和“按察使”(省级常设司法长官,俗称“臬台”),但按院更侧重临时性、专项性的监察与司法复核。来源:《古代官职漫话》(袁庭栋著)、《中国古代官制讲座》(杨志玖主编)。
权威参考来源(书籍):
“按院”是明代官职体系中的特定称谓,其含义和用法可归纳如下:
一、基本词义 “按院”是明代巡按御史的别称,拼音为àn yuàn(ㄢˋ ㄩㄢˋ)。该词由“按察”职能与“院”的官署组合而成,专指代中央派遣至地方巡察的御史官员。
二、历史背景与职能 作为中央监察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巡按御史主要负责:
三、语境应用示例
该词现已不用于现代汉语,主要出现在研究明代官制的历史文献中。如需更详细史料,可查阅《明史·职官志》等权威典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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