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十斤為一鈞,千鈞即三萬斤。常用來形容器物之重或力量之大。《商君書·錯法》:“ 烏獲 舉千鈞之重,而不能以多力易人。” 宋 楊億 《鹹平六年二月十八日紀事二十二韻》:“千鈞寧覺重,七劄豈曾妨。” 魏巍 《東方》第四部第二章:“這念頭一起,就是千鈞之力也收它不住。”
千鈞是漢語中極具表現力的重量單位組合詞,字面指三萬斤的重量(古代以三十斤為一鈞),後演變為形容事物極其沉重或情勢萬分危急的固定表達。該詞最早可追溯至《商君書》,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一、重量概念的本義
據《漢語大詞典》解釋,“鈞”為古代重量單位,一鈞等于三十斤,故“千鈞”即千鈞之和,合三萬斤。這一用法常見于古代典籍,如《漢書·律曆志》記載:“三十斤為鈞,四鈞為石”,佐證其作為度量衡的基礎含義。
二、比喻性引申義
在文學語境中,“千鈞”多轉喻為難以承受之重或生死攸關之責。方孝孺《吳士》中“千鈞之弩”即通過誇張手法突顯弓箭威力,而茅盾《子夜》中“千鈞重負”則隱喻社會壓力。這種用法強化了漢語的意象張力。
三、成語化應用場景
該詞常構成“千鈞一發”“一發千鈞”等成語,描述危機時刻。據《現代漢語詞典》釋義,此類成語均以千鈞重量懸挂于單根發絲的極端比喻,強調險象環生的緊急狀态。現代語境中多用于形容經濟危機、自然災害等重大突發事件。
“千鈞”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如下:
“鈞”是古代重量單位,1鈞等于30斤,因此“千鈞”即3萬斤(約合現代15噸)。該詞常用來形容器物極重或力量極大,超出一般承受範圍。
現多用于比喻極端重要或危急的情境,如“千鈞壓力”“千鈞時刻”等,常見于新聞報道和文學描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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