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的意思、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的詳細解釋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的解釋
強調自作的罪孽,無法逃避懲罰。《書·太甲中》:“欲敗度,縱敗禮,以速戾于厥躬。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孟子·公孫丑上》:“《太甲》曰:‘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謂也。”
詞語分解
- 天作的解釋 猶天造,天生。謂自然形成。《詩·周頌·天作》:“天作高山,大王荒之。” 毛 傳:“作,生;荒,大也。天生萬物於高山,大王行道能安天之所作也。” 唐 韓愈 《燕喜亭記》:“凡天作而地藏之,以遺其人乎?
網絡擴展解釋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是一句源自中國古代典籍的成語,其含義和背景可從以下幾方面解析:
1.基本含義
- 字面解釋:
- 天作孽:指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等)。
- 猶可違:尚可通過預防或努力減輕或避免。
- 自作孽:個人主動作惡(如貪污、欺詐等)。
- 不可逭(huàn):無法逃脫懲罰或災禍。
整體意為:自然災禍尚可應對,但人為的惡行必然招緻無法逃避的後果。
2.出處與演變
- 原始出處:最早見于《尚書·太甲中》(、)。商王太甲因昏庸被伊尹放逐,後幡然悔悟寫下此句,強調人禍比天災更不可恕。
- 後世引用:孟子在《公孫丑上》引用此句時,将“不可逭”改為“不可活”,進一步強化了自作惡必自斃的警示。
3.深層意義
- 自然與人為的辯證:
- 天災:雖為“共業”所感,但人類可通過團結(如防洪、防災)降低影響。
- 人禍:如過度開發導緻生态破壞,或個人作惡(貪污、犯罪),需自身承擔全部責任,無法推诿。
- 道德警示:強調個人行為需自律,否則必受法律或道義嚴懲。
4.現實應用
- 環境問題:如提到“大氣污染、水土流失”需長期治理,警示人類勿自毀生存環境。
- 個人行為:提醒人勿因貪欲、邪念觸犯法律或道德底線,否則終将自食惡果。
5.同義表述
與“咎由自取”“自取滅亡”等成語同義,均強調主動作惡者終将自陷困境。
此句通過對比天災與人禍的後果,強調人類對自身行為的責任,兼具哲學深度與現實指導意義。
網絡擴展解釋二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的含義
這個成語的意思是說,如果災禍是天意所為,還可以去改變或逃避;但如果災禍是由自己造成的,則無法逃避後果。
拆分部首和筆畫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這個成語的拆分部首和筆畫如下:
- 天:部首 - 天字旁,筆畫 - 4
- 作:部首 - 人字旁,筆畫 - 7
- 孽:部首 - 子字旁,筆畫 - 8
- 猶:部首 - 犬字旁,筆畫 - 4
- 可:部首 - 口字旁,筆畫 - 5
- 違:部首 - 走之旁,筆畫 - 7
- 自:部首 - 自字旁,筆畫 - 6
- 不:部首 - 一字頭,筆畫 - 4
- 逭:部首 - 辵字旁,筆畫 - 11
來源、繁體和古時候漢字寫法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這個成語出自清代袁枚的《世說新語》。它的繁體字為「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
在古時的漢字寫法中,「可」字的右邊是「彳」而不是現代的「口」,「逭」字的下邊是「㳄」而不是現代的「辵」。
例句
這個成語在日常生活中的例句可能有:
1. 他因本身不法行為導緻了財産的損失,正如《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所言,自作孽,不可逭。
2. 這位失去親人的年輕人總是責怪上天,卻沒有意識到他的過失,自作孽,不可逭。
組詞
在成語《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中的字,可以與其他字組成以下詞語:
近義詞和反義詞
《天作孽,猶可違;自作孽,不可逭》這個成語的近義詞是「造孽者無法逃避其應得的報應」,反義詞是「天作孽,必受其應有的懲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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