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uthorize;ratify;approve] 上級對下級的意見、建議或請求表示同意
批準辦廠
批準條約
見“ 批準 ”。
亦作“ 批準 ”。上級對下級的意見、建議或請求表示同意。《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 包龍圖 見他兩人説得有理,就批準了狀詞,隨即拘喚 劉天祥 夫婦同來。” 清 錢泳 《履園叢話·夢幻·秦桧鐵像》:“ 熊公 學鵬 為 浙江 巡撫,﹝ 秦檜 等﹞四鐵像又已擊壞,縣官禀聞,拟請重鑄。 熊 未批準。” 陳登科 《風雷》第一部第二章:“ 應維業 深受感動,代表師黨委,批準了 祝永康 的請求。”
批準是漢語中的常用動詞,指上級或權威機構對下級提出的請求、計劃等正式表示同意或認可。根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該詞的核心含義為“審查後表示準許”,強調程式性和合法性。
從詞源學角度,“批”原指書面批示的行為,“準”表示許可,二者結合後,詞義從“批示并準許”逐漸發展為現代漢語中特指官方或管理層級的正式同意。例如《漢語大詞典》提到,“批準”多用于行政、法律或組織管理場景,如“批準申請”“批準提案”等。
在應用場景中,“批準”需滿足三個條件:(1)存在明确的申請方與審批方;(2)審批方具有法定或約定權限;(3)決策過程符合既定規則。例如《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規定,行政機關批準申請時需依據公開的法定程式。
近義詞包括“核準”“批複”“許可”等,但“批準”更強調正式審查後的結果,而“許可”側重于允許權利的授予。反義詞則為“駁回”“否決”等。
(參考資料:1. 商務印書館《現代漢語詞典》;2. 上海辭書出版社《漢語大詞典》;3. 全國人大《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許可法》;4.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現代漢語近義詞詞典》)
“批準”是一個動詞,指上級或權威機構對下級提交的請求、計劃、文件等進行正式審查後,給予同意或認可的行為。其核心含義是通過權威确認使某事具備合法性或執行力。
權威性
批準通常涉及層級關系或法定權限。例如:政府部門批準建設項目、學校批準學生請假、公司領導批準財務預算等。這種同意具有約束力,不同于普通的“同意”或“認可”。
正式程式
批準往往需要符合特定條件或流程。例如:提交書面申請、提供證明材料、經過會議讨論等。隻有完成這些程式,批準才會生效()。
法律效力
在某些領域(如法律、行政),批準是行為合法化的必要條件。例如:合同需經雙方蓋章批準才具有法律效力,藥品上市需經藥監部門批準等。
近義詞辨析
若需進一步了解批準的具體法律程式或不同領域的應用差異,建議補充具體場景以便針對性解答。
哀感愛智阿母子柏樂敗足半夜三更抃躍彼哉彼哉不勾翠虬大筆如椽大祖掉書袋凡微飛報酚酞概問駭色滈汗懷德歡伯火體蛟子雞不及鳳脊骨擊蒙謹閟錦鳳矜緩祭牲款悉蘭香廉操領洗率情蜜口劍腹母字铙鼓拈指女臂鵬噣匹偶曝獻清修葺襲起役睿木山嘴生肩生離薹芥跳脫為淵敺魚,為叢敺爵烏鳥陿腹下宮仙材翔手向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