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奉命聘問。亦指聘問之使。《百喻經·五百歡喜丸喻》:“昔有一婦……會值其夫聘使鄰國,婦密為計,造毒藥丸,欲用害夫。”《北史·邢邵傳》:“于時與 梁 和,妙簡聘使, 邵 與 魏收 及從子 子明 被徵入朝。” 宋 葉適 《始論一》:“非惟不務讨伐二虜以定西北之疆域,而乃反行聘使封冊以申百年之誓信。” 清 趙翼 《廿二史劄記》卷十四:“南北通好,嘗藉使命增國之光,必妙選行人,擇其容止可觀、文學優贍者以充聘使。”
聘使是漢語中的曆史詞彙,指古代官方派遣使者進行禮儀性訪問或外交活動的行為。該詞由"聘"(延請、委任)和"使"(派遣、使者)構成,最早見于漢代文獻,特指朝廷派遣使節執行特定使命的過程。
根據《漢語大詞典》釋義,聘使主要指"受命出使的官員",其核心職能包括:代表君主進行國事訪問、執行外交文書傳遞、參與盟約締結等政治任務。在《後漢書·南匈奴傳》中記載:"漢遣聘使,單于遣子入侍",可見其具有雙向外交溝通性質。
古代聘使制度包含三個典型特征:
該詞在《資治通鑒》《舊唐書》等史籍中均有使用實例,如唐太宗時期"遣聘使十六人,分行四方"的記載,體現了中央政權通過制度性派遣維持統治秩序的曆史實踐。現代漢語中,該詞主要用于曆史文獻研究和古典文學領域。
“聘使”一詞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需結合古代和現代用法綜合理解:
現代用法:雇傭關系
古代用法:外交使者
詞義演變
建議結合《百喻經》《北史》等原典,或現代詞典進一步探究古今語義差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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