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分期償還。 清 馬建忠 《適可齋記言·借債以開鐵道說》:“至籌償負之法,或附入本息以攤還,或鬮取債券以清結。” 蕭乾 《衣阿華的啟示》:“﹝他﹞隻說了一聲‘有貸學金,畢業以後分期攤還’,就在網球場犄角拐彎了。”
“攤還”是經濟、金融領域的常用術語,指将大額債務或款項按計劃分期償還的行為,核心含義如下:
“攤還”指分期償還債務或款項,将總額拆分為若幹小部分逐步清償。例如房貸中,購房者按月支付本金加利息即屬于典型攤還。
清代文獻《適可齋記言》已記載“攤還”用于鐵道借款場景,現代作家蕭乾也在作品中提及貸學金攤還,說明該詞在中文語境中有長期使用曆史。
攤還是一個動詞詞組,常用于描述償還、歸還或分攤的行為。它可以指代借款、欠款、費用、責任等方面的還款動作。
拆分部首和筆畫:攤(扌+旦)還(走+刀)共10畫。
來源:攤還一詞最早出現在古代文獻中,在《莊子·人間》一章中有所提及,意指某種東西分散或者分布在衆多地方,同時也有一種歸還的意思。
繁體:攤還。
古時候漢字寫法:攤還的古漢字寫法為「壇還」,其中「壇」指拼盤或者将物品擺放整齊分散出去的意思。
例句:1. 他攤還了他從朋友那裡借來的一筆錢。
2. 公司攤還了員工們的加班費用。
3. 這個問題的責任應該由我們共同攤還。
組詞:分攤、償還、歸還。
近義詞:償付、償清、償還。
反義詞:借貸、欠款、未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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