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貪求事功而挑起争端。《東周列國志》第四五回:“ 孟明 等貪功起釁,妄動幹戈,使兩國恩變為怨。”《清史稿·屬國傳三·緬甸》:“ 鄂寧 復奏 應琚 貪功起釁,為 朱倫 等諱飾,又不令 湯聘 、 傅靈安 與聞邊務,及隱沒遊擊 班第 、守備 江紀 陣亡各狀。”
“貪功起釁”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tān gōng qǐ xìn,其核心含義為貪求功績而故意挑起争端。以下為詳細解釋:
基本定義
指因貪圖功勞或功名,主動制造事端、引發沖突。
典故來源
出自明代馮夢龍《東周列國志》第四十五回:“孟明等貪功起釁,妄動幹戈,使兩國恩變為怨。”描述孟明等人因貪功發動戰争,導緻兩國關系惡化。
詞義延伸
“貪功”指追求功績,“起釁”意為挑起矛盾,合指因私利破壞和諧局面。
適用場景
多用于書面語,描述曆史事件、政治決策或人際關系中因私欲引發的沖突。例如:“鄂甯複奏應琚貪功起釁,為朱侖等諱飾。”(《清史稿》)
語法功能
作謂語或定語,如:“貪功起釁的将領終緻戰敗。”
該成語強調因個人功利心引發的争端,帶有明顯貶義,常見于曆史或批判性文本中。如需進一步了解具體典故背景,可參考《東周列國志》相關章節。
貪功起釁是一個成語,意指出于個人的私利和虛榮心而挑起紛争或争取權力和地位。
貪功起釁的拆分部首分别是貝、冖、走、衣,共計13畫。
貪功起釁最早出現在《世說新語·言語》一書中,意為追求功名地挑起争端。這個成語用來形容人為了滿足自己的個人欲望而采取各種不正當手段引起紛争。
貪功起釁的繁體字為「貪功起釁」。
在古代,「貪功起釁」的寫法與現代相同,沒有太大的變化。
1. 他為了追求權力地位,不惜貪功起釁,最終滅亡于自己制造的紛争之中。
2. 平時表現良好的他,在遇到升職機會時卻暴露出了貪功起釁的本性。
貪婪、功利、起争、引發、紛争
虛榮心、權欲、敵視
淡泊、謙遜、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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