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贪求事功而挑起争端。《东周列国志》第四五回:“ 孟明 等贪功起衅,妄动干戈,使两国恩变为怨。”《清史稿·属国传三·缅甸》:“ 鄂寧 復奏 应琚 贪功起衅,为 朱伦 等讳饰,又不令 汤聘 、 傅灵安 与闻边务,及隐没游击 班第 、守备 江纪 阵亡各状。”
“贪功起衅”是一个汉语成语,读音为tān gōng qǐ xìn,其核心含义为贪求功绩而故意挑起争端。以下为详细解释:
基本定义
指因贪图功劳或功名,主动制造事端、引发冲突。
典故来源
出自明代冯梦龙《东周列国志》第四十五回:“孟明等贪功起衅,妄动干戈,使两国恩变为怨。”描述孟明等人因贪功发动战争,导致两国关系恶化。
词义延伸
“贪功”指追求功绩,“起衅”意为挑起矛盾,合指因私利破坏和谐局面。
适用场景
多用于书面语,描述历史事件、政治决策或人际关系中因私欲引发的冲突。例如:“鄂宁复奏应琚贪功起衅,为朱仑等讳饰。”(《清史稿》)
语法功能
作谓语或定语,如:“贪功起衅的将领终致战败。”
该成语强调因个人功利心引发的争端,带有明显贬义,常见于历史或批判性文本中。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典故背景,可参考《东周列国志》相关章节。
贪功起衅是一个成语,意指出于个人的私利和虚荣心而挑起纷争或争取权力和地位。
贪功起衅的拆分部首分别是贝、冖、走、衣,共计13画。
贪功起衅最早出现在《世说新语·言语》一书中,意为追求功名地挑起争端。这个成语用来形容人为了满足自己的个人欲望而采取各种不正当手段引起纷争。
贪功起衅的繁体字为「貪功起衅」。
在古代,「贪功起衅」的写法与现代相同,没有太大的变化。
1. 他为了追求权力地位,不惜贪功起衅,最终灭亡于自己制造的纷争之中。
2. 平时表现良好的他,在遇到升职机会时却暴露出了贪功起衅的本性。
贪婪、功利、起争、引发、纷争
虚荣心、权欲、敌视
淡泊、谦逊、和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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