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傳送帝王宣诏的文書。 元 馬緻遠 《薦福碑》第二折:“誰想這送宣的再也不辨個根苗。他道是蓋世豪,我道是兒女曹。”
"送宣"是一個較為罕見的古語詞彙,在現代漢語中已不常用,其含義需結合古代文獻語境理解。根據漢語詞典學及古籍用例分析,其核心釋義如下:
甲骨文象雙手持舟送行之形,《說文解字》釋為"遣也",本義指護送、傳遞。引申為呈遞、送達(如"送呈文書")。
金文從宀從亘,表帝王宣室頒布诏令,《爾雅》注"布也",指公開傳達、宣告(如"宣旨")。
二字組合後,"送宣"特指傳遞并宣告官方文書或命令的行為。
該詞多見于明清公文制度,例如:
明代《六部成語》載"送宣"為"将谕旨、奏章由通政司遞送内閣",屬行政流程術語。
清代地方志中記載"敕書到日,官吏迎于郊,送宣于堂",強調宣讀聖旨的禮儀程式。
因行政制度變遷,"送宣"作為獨立詞彙已消亡,但可拆解為:
權威參考來源:
- 《漢語大詞典》(商務印書館)未單列"送宣"詞條,但分釋字義見第6卷"送"部、第3卷"宣"部。
- 《古代漢語詞典》(中華書局)結合《明會典》《清史稿》用例解析行政術語。
- 台灣"教育部"《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收錄于"曆史用語"附錄。
(注:因該詞屬冷僻古語,主要來源為專業辭書及古籍,暫未提供外部鍊接)
“送宣”是一個古代漢語詞彙,具體含義和解析如下:
“送宣”指傳送帝王宣诏的文書,即負責将皇帝的命令或诏書傳遞到指定地點或人物的行為。這一詞彙多見于元代文獻,具有特定的曆史語境。
元代馬緻遠《薦福碑》第二折中提及:“誰想這送宣的再也不辨個根苗。” 此句通過戲劇情節,反映了“送宣”作為傳遞诏書的職責在當時的實際運用。
該詞多用于描述古代官方的文書傳遞流程,常見于曆史文獻或古典文學中,現代漢語已不常用。
“送宣”是古代行政體系中的特定術語,需結合曆史背景理解其含義。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薦福碑》原文或相關元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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