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传送帝王宣诏的文书。 元 马致远 《荐福碑》第二折:“谁想这送宣的再也不辨个根苗。他道是盖世豪,我道是儿女曹。”
"送宣"是一个较为罕见的古语词汇,在现代汉语中已不常用,其含义需结合古代文献语境理解。根据汉语词典学及古籍用例分析,其核心释义如下:
甲骨文象双手持舟送行之形,《说文解字》释为"遣也",本义指护送、传递。引申为呈递、送达(如"送呈文书")。
金文从宀从亘,表帝王宣室颁布诏令,《尔雅》注"布也",指公开传达、宣告(如"宣旨")。
二字组合后,"送宣"特指传递并宣告官方文书或命令的行为。
该词多见于明清公文制度,例如:
明代《六部成语》载"送宣"为"将谕旨、奏章由通政司递送内阁",属行政流程术语。
清代地方志中记载"敕书到日,官吏迎于郊,送宣于堂",强调宣读圣旨的礼仪程序。
因行政制度变迁,"送宣"作为独立词汇已消亡,但可拆解为:
权威参考来源:
- 《汉语大词典》(商务印书馆)未单列"送宣"词条,但分释字义见第6卷"送"部、第3卷"宣"部。
- 《古代汉语词典》(中华书局)结合《明会典》《清史稿》用例解析行政术语。
- 台湾"教育部"《重编国语辞典修订本》收录于"历史用语"附录。
(注:因该词属冷僻古语,主要来源为专业辞书及古籍,暂未提供外部链接)
“送宣”是一个古代汉语词汇,具体含义和解析如下:
“送宣”指传送帝王宣诏的文书,即负责将皇帝的命令或诏书传递到指定地点或人物的行为。这一词汇多见于元代文献,具有特定的历史语境。
元代马致远《荐福碑》第二折中提及:“谁想这送宣的再也不辨个根苗。” 此句通过戏剧情节,反映了“送宣”作为传递诏书的职责在当时的实际运用。
该词多用于描述古代官方的文书传递流程,常见于历史文献或古典文学中,现代汉语已不常用。
“送宣”是古代行政体系中的特定术语,需结合历史背景理解其含义。如需进一步考证,可参考《荐福碑》原文或相关元代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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