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為梅送行。指觀看正在凋謝的梅花。 宋 陸遊 有《庚子正月十八日送梅》詩。
(2).猶言送梅雨。《埤雅·釋木》:“今 江 、 湘 、二 浙 四五月之間,梅欲黃落,則水潤土溽,礎壁皆汗,蒸鬱成雨,其霏如霧,謂之梅雨,沾衣服皆敗黦。故自 江 以南,三月雨謂之迎梅,五月雨謂之送梅。”
(3).猶出梅。 清 顧祿 《清嘉錄·黃梅天》:“又以入黴日雨主水,諺雲:‘迎梅一寸,送梅一尺。’”
送梅是漢語中具有多重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釋義可從自然節氣與文學意象兩方面解析:
一、自然節氣含義 指梅雨季節的結束。中國江南地區将初夏持續陰雨天氣稱為“梅雨”,其消退标志夏季正式來臨,故稱“送梅”。例如《月令七十二候集解》載:“芒種後十五日,鬥指丙,則梅雨止,謂之送梅。”
二、文學意象含義
該詞體現了漢語“一字多義,複合衍生”的構詞特征,需結合具體語境理解其氣象學與美學的雙重指向。
“送梅”是一個多義詞,其含義需根據具體語境理解,主要包含以下三種解釋:
指在梅花凋謝時觀賞、送别的行為,多用于文學意象。例如宋代陸遊在《庚子正月十八日送梅》等詩中以此表達對梅花凋零的感慨,體現文人對自然變遷的細膩情感。
江南地區對五月雨的别稱,标志着梅雨季節的結束。古文獻《埤雅·釋木》記載,江南三月雨稱“迎梅”,五月雨為“送梅”,此時梅子成熟,空氣濕潤多雨,衣物易生黴斑,故稱“梅雨”。
指梅雨季節的結束,與“入梅”相對。清代文獻中将“送梅”與“出梅”并用,表示梅雨季的終止。
若将“送梅”理解為贈送梅花的行為,則象征堅貞、高潔、自強不息等品格。梅花在中華文化中代表不畏嚴寒的精神,常被用于勉勵他人。
以上解釋需結合具體語境區分,傳統文獻中多指向自然現象或文人雅趣,現代用法可能側重文化寓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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