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争論、喧嘩。《墨子·號令》:“圍城之重禁……訟駮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 孫诒讓 間诂引 畢沅 曰:“《説文》雲‘駮,獸如馬。’‘駁,馬色不純。’據此義當為‘駁’。”
“訟駁”是一個古漢語詞彙,讀音為sòng bó,其核心含義指“争論、喧嘩”,多用于描述帶有争辯性質的言語沖突。以下是詳細解釋:
字義拆分
整體含義
指因觀點分歧導緻的争論或喧嘩場景,常見于古代文獻中描述群體争執的語境。
文獻來源
《墨子·號令》中記載:“訟駮言語,及非令也而視敵動移者,斬。”此處“訟駮”即“訟駁”,指在軍事禁令下仍喧嘩争辯的行為。
(注:古籍中“駮”與“駁”通假,孫诒讓《墨子間诂》引畢沅觀點,認為此處應為“駁”。)
詞義變遷
現代漢語中,“訟駁”已較少使用,更多以“訴訟”“駁斥”等詞分别表達原義。
古代用法
現代關聯
可借用于文學創作或曆史讨論中,增強語境的曆史感,如:“雙方訟駁不休,場面幾近失控。”
如需進一步探究,可查閱《墨子》原文或孫诒讓《墨子間诂》,或《漢典》等工具書。
訟駁是一個形容詞,用來形容訟言紛争、争辯不休的情況。這個詞通常用來描述法庭上的辯論或者公開辯論的争論。
訟駁由兩個部首組成,分别是讠和馬。其中,讠是“言字部”或者“讠字旁”,馬是“馬字旁”。訟駁的總筆畫數是16畫。
訟駁是古代漢字的一種寫法,起源于古代的訟辯文化。在繁體字中,訟駁的寫法為「訟駮」。
在古代漢字中,訟駁的寫法可能會有所不同。例如,在金文和篆書中,訟駁可能會寫作「訟爿」或者「爿駮」。
1. 他們為了争論這個案件,訟駁不休。
2. 當事人在法庭上訟駁了律師的觀點。
組詞:訟辯、訟案、駁斥
近義詞:争吵、辯論、辯駁
反義詞:和解、妥協、一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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