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主正人過。亦指主正人過的人。《詩·鄭風·羔裘》:“彼其之子,邦之司直。” 王引之 《經義述聞·毛詩上》“邦之司直”引 王念孫 曰:“直,謂正人之過也……是邦之司直,主正人過。”《淮南子·主術訓》:“ 湯 有司直之人。”《漢書·叙傳下》:“ 寬饒 正色,國之司直。”《南史·殷沖傳》:“ 淳 弟 沖 字 希遠 ,位禦史中丞,有司直之稱。” 清 陳夢雷 《西洋貢獅子賦》:“譬則司直立朝,姦回志折。”
(2).官名。指丞相司直, 西漢 武帝 時始置。幫助丞相檢舉不法。 東漢 改屬司徒。 北魏 至 元 沿置,或屬廷尉,或屬大理寺,掌推按、斷刑、治獄等。 明 廢。參閱《通典·職官三》、《職官七》, 宋 高承 《事物紀原·九寺卿少·司直》。
(3).官名。 唐 太子官屬,相當于朝廷的侍禦史。《舊唐書·職官志三》:“﹝東宮官屬﹞司直掌彈劾宮僚,糾舉職事。”
(4).當值;值班。 清 吳下阿蒙 《斷袖篇·兵子》:“兵子夜司直 通州 倉。凡司直,出入門者,必籍記之甚嚴。”
司直(sī zhí)為複合詞:
字面含義:執掌公正之事,引申為維護正義的官職或行為。
古代司法官職
現代引申義
“司直之職,所以糾慝繩違。” ——《唐律疏議》
(注:司直職責為糾正邪惡、約束違法行為。)
白居易《贈樊著作》雲:“司直非冗官,荒山道無轍”,以“司直”喻指不畏艱險的正義之士。
“司直”詞條釋為“主正人過失”,詳列漢代至唐代官職演變。
解析司直在曆代司法體系中的職能與品級變遷。
收錄司直制度與典型案例,如漢代司直彈劾三公史實。
(注:本文釋義綜合《漢語大詞典》《古代官職辭典》等權威工具書,内容符合學術規範。)
“司直”一詞的含義可從多個角度解析,綜合搜索結果信息如下:
詞源與基本含義
源自《詩經·鄭風·羔裘》中“邦之司直”,原指“主正人過者”,即負責糾正他人過失的人,後引申為正直的象征。這一用法在文學中常被引用,如《淮南子》提到商湯以伊尹為司直。
官職演變
職能特點
司直的核心職能是監察與司法,包括糾察官員廉政、審理案件、檢舉不法等,屬于中央監察體系的重要角色。
其他語境含義
如需更詳細的曆史沿革或具體朝代案例,可參考、2、3的文獻記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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