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私第。 明 王世貞 《觚不觚錄》:“餘初任 山東 時,布按二司後堂,無留郡守坐者,留之坐,則必于私衙。”《說嶽全傳》第六十回:“那 周三畏 回到私衙,悶悶不悅。”
“私衙”是一個漢語詞彙,其核心含義為官員的私人住宅或府邸,具體解釋如下:
曆史文獻例證
明代王世貞《觚不觚錄》中提到:“餘初任山東時,布按二司後堂,無留郡守坐者,留之坐,則必于私衙。”此處“私衙”指官員私下會客的場所。
清代小說《說嶽全傳》第六十回中亦有:“周三畏回到私衙,悶悶不悅”,描述官員返回私人居所後的狀态。
詞義擴展
部分資料(如)提到“私人雇傭的警察機構”這一解釋,但該用法較罕見且缺乏古籍支持,可能為現代語境下的引申或誤讀。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參考《觚不觚錄》《說嶽全傳》等古籍原文,或查閱權威漢語詞典。
私衙是一個由兩個漢字組成的詞語,包括“私”和“衙”兩個字。以下是對這兩個字的拆分、來源、繁體、古時候漢字寫法、例句等的解釋。
“私”字的部首是“禾”,總共有7劃。
“衙”字的部首是“行”,總共有7劃。
“私衙”的來源是由“私”字和“衙”字組合而成。其中,“私”指的是私人、個人的意思,表示私下、非公開的;“衙”指的是古代官府,是指官吏辦理公務的地方。因此,“私衙”指的是私人的官署。
《私衙》的繁體字是《私衙》。
古時候的《私衙》字寫作《私厓》。
1. 他租了一間私衙來開辦自己的工作室。
2. 由于私衙文件丢失,案件無法正常進行。
私下、私密、私人。
私人行室、私家宅院、私人辦公場所。
公衙、公共、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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