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佛教語。每月月半、月底集合衆僧講說戒律。犯有過失者,亦在此時忏悔。 北魏 郦道元 《水經注·河水一》:“ 恒 曲次東有 瞻婆國城 ,南有 蔔佉蘭池 , 恒水 在北,佛下説戒處也。” 唐 王建 《題詵法師院》詩:“三年説戒龍宮裡,巡禮還來向水行。”
説戒(shuō jiè)是佛教術語,指僧團定期集會宣講戒律的儀式,旨在使僧衆反省持戒情況、忏悔過失并重申戒律的莊嚴性。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僧團每半月(農曆十五與三十)舉行布薩(uposatha)儀式,由精通律藏的比丘誦讀《波羅提木叉戒經》,全體僧衆對照戒條自我檢讨。若犯戒者需當場忏悔,通過羯摩程式恢複清淨,最終達成僧團和合共住的基礎。此傳統源于佛陀在世時的規定,強調戒律的集體維護性。
所説戒律涵蓋止持戒(禁止惡行,如殺盜淫妄)與作持戒(應行善法,如布薩、安居),包括比丘250戒、比丘尼348戒及居士五戒、八戒等。通過周期性宣戒,強化"以戒為師"的修行根本,實現"防非止惡、增長善法"的戒體功能,為定慧修行奠定基礎。
《四分律》卷三十五載:"佛言:自今已去,聽半月布薩說戒。"《中阿含經》亦載佛陀親自主持說戒。漢傳佛教依《梵網經》《四分律》形成制度,唐代道宣律師創律宗後更趨規範。現代漢地寺院仍延續此制,如寶華山隆昌寺等律宗道場保持嚴格半月布薩傳統。
權威參考來源:
- 《佛學大辭典》(丁福保編)"説戒"條目
- 《中華佛教百科全書》"布薩"制度釋義
- 《四分律删繁補阙行事鈔》(唐·道宣撰)
- 中國佛教協會官網《漢傳佛教寺院管理辦法》布薩制度章節
“說戒”是佛教術語,指僧團定期舉行的誦戒與忏悔儀式,具體含義如下:
一、核心定義 指佛教僧團每半月(農曆十五與月末)集會,集體誦念戒律條文,并進行過失檢讨。這一儀式包含兩個關鍵環節:
二、曆史淵源 該制度源自佛陀時代,北魏郦道元《水經注》記載佛陀曾在恒河邊"說戒",唐代王建《題詵法師院》詩雲"三年說戒龍宮裡",印證了該儀式的古老傳承。
三、文字解析
四、延伸意義 在佛教修行體系中,說戒制度具有三重功能:
需要說明的是,現代漢語文脈中的"戒"已衍生出防備(如戒嚴)、戒除(如戒煙)等通用含義,但"說戒"仍特指佛教儀式,使用時需注意語境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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