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處事過于激烈。 文公直 《辛亥革命運動中之新軍》:“ 鄂 督 瑞澂 操之過激,捕殺民黨無虛日。” ********* 《國民與薪膽》:“ 日本 于此,頗懼操之過激,招列強之反感。”
操之過激是一個漢語成語,指處理事情時采取的行動過于激烈或極端,超出了合理或必要的限度,常因急躁或沖動導緻不良後果。以下從詞典釋義、結構分析及使用場景進行詳細說明:
行為過度激烈
指解決問題時方法過于強硬、極端,缺乏必要的克制與理性。例如在争議中采取暴力手段或高壓政策,而非協商溝通。《現代漢語詞典》(第7版)将其定義為“處理事情過于急躁激烈”。
例句:處理群衆訴求需依法依規,若操之過激反而激化矛盾。
隱含負面後果
強調因方式不當引發反作用,如關系破裂、事态升級等。《漢語大詞典》指出其“常因急躁冒進導緻事與願違”。
“操”指采取行動,“過激”意為超出適度範圍。整體凸顯行動與分寸的失衡。
由“操之過急”衍生而來,明代文獻已見類似用法。清代《官場現形記》等小說中,出現“操切激變”等表述,近現代定型為“操之過激”。
多用于批評政策執行、矛盾處理、人際交往中的激進行為。如:“改革需循序漸進,操之過激易引發社會震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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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之過激”是一個漢語成語,讀音為cāo zhī guò jī,其核心含義是“處事過于激烈,超出合理限度”。以下為詳細解析:
如需進一步了解例句或變體用法,可參考權威詞典(如漢典)或相關文學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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