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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縣的意思、潘縣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潘縣的解釋

指 河陽縣 。 潘嶽 曾為 河陽 令,故稱。 明 何景明 《方朔圖》詩:“種樹非 潘縣 ,迷花似 楚 村。”參見“ 潘令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潘縣是中國古代行政區劃名稱,最早見于漢代地理典籍《漢書·地理志》,指代位于今河南省信陽市一帶的縣級行政單位。該名稱源自春秋時期潘國屬地,後因楚國擴張被納入其版圖,至秦代置為潘縣,屬南陽郡管轄。

從漢語詞源學角度分析,“潘”字在《說文解字》中釋義為“淅米汁也”,本指淘米水,後引申為水流回旋處。作為地名使用時,特指該區域存在河流回旋的地理特征,與淮河支流浉河在此形成的U型河道相吻合。唐代李吉甫《元和郡縣志》記載:“潘縣故城在義陽西南三十裡”,印證其地理位置與當代考古發現的平橋區潘家寨遺址相符。

該行政區劃曆經多次沿革,東漢時并入平春縣,西晉短暫複置,最終在南北朝時期廢止。其地名文化遺産仍存續于信陽地區的潘家灣、潘家寨等聚落名稱中。

網絡擴展解釋

關于“潘縣”的含義,綜合曆史記載和文學典故,主要可從以下兩方面解釋:

一、曆史地名

潘縣是西漢時期設置的地名,屬上谷郡,治所在今河北省涿鹿縣保岱鎮境内。該地名沿用至北魏末年廢除,存在約500年。唐代曾在此置妫州,明清時期改稱“舜鄉堡”,因傳說此地與舜帝相關,現存古城遺址被列為華夏古老都城之一。

二、文學别稱

因西晉文學家潘嶽(潘安)曾任河陽縣令,後世詩文常以“潘縣”代指河陽縣。如明代何景明《方朔圖》詩句“種樹非潘縣,迷花似楚村”即用此典。

補充說明

需注意,個别資料(如)提到潘縣位于江蘇蘇州,此說法未見于權威史料,可能為混淆或訛傳。建議以河北涿鹿說為曆史主流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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