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酬唱。 宋 葛立方 《韻語陽秋》卷十六:“近於曾大父酬倡集中,有《淩景陽》一絶句,亦似有意。” 明 胡應麟 《詩薮·元》:“與同郡 柳道傳 、 黃晉卿 、 吳立夫 ,切劘酬倡。” 清 昭槤 《嘯亭雜錄·王文簡公補谥》:“因與 理密親王 酬倡,為上所怒,故以他故罷官,沒無卹典。”參見“ 酬唱 ”。
酬倡,又稱“唱酬”或“酬唱”,是漢語文學中的傳統術語,指文人之間通過詩詞、文章等形式相互贈答、應行為。其核心含義包含以下三方面:
文學互動形式
酬倡起源于中國古代文人雅集,特指兩人或多人在同一主題下創作詩文,形成内容或形式上的呼應。例如唐代白居易與元稹的“元白唱和”,便是以書信往來互贈詩作(參考《全唐詩》輯錄)。
韻律與内容對應
酬倡作品需遵守嚴格的文體規範,如宋代蘇轼《與子由論書》中酬倡詩遵循原作的平仄、用韻,并在内容上形成補充或對話,體現了“和韻不和意”的創作原則(據《宋詞格律研究》)。
社交與文化功能
明清時期,酬倡成為士大夫階層維系人際關系的重要方式,《紅樓夢》第三十七回“秋爽齋偶結海棠社”即描繪了閨閣酬倡場景,兼具文學競技與情感交流的雙重屬性(引自《紅樓夢》庚辰本批注)。
該詞在《漢語大詞典》中被定義為“以詩文相酬答”,《文體明辨》進一步強調其“須遵原格而另辟新境”的創作要求。現代學術研究中,酬倡被視為考察古代文人交遊網絡的重要文獻證據。
“酬倡”是一個漢語詞語,讀音為chóu chàng,其核心含義為“酬唱”,即文人之間通過詩詞、文章等形式相互應答、唱和。以下是詳細解釋:
若需進一步了解“酬”與“倡”的更多引申義或曆史典故,可參考《說文解字》或古代詩詞集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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