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粗定。大體上安定。 清 魏源 《聖武記》卷六:“又遣按察使 成林 諭祭,并密偵其國。 成林 旋以國事觕定聞,乃止。” 黃遠庸 《蛛絲馬迹之省制案》:“當此共和始基人心觕定之秋,亦不敢徒事更張,轉滋紛擾。”
觕定是古漢語中的複合詞,需從字形、字義及文獻用例綜合解析:
觕(cū):
《漢書·叙傳上》:“觕舉僚職,并列其人。”顔師古注:“觕,粗略也。”㈡
定(dìng):
“觕定”指粗略地确定或草率地規定,強調未經細緻考量的初步決斷:
《後漢書·馮異傳》:“觕定郡縣,安集百姓。”此處指初步劃定行政區域,尚未完善㈣。
《宋史·職官志》:“觕定條格,以俟詳議。”意為草拟條例框架,留待後續細化㈤。
字形演變參考(附權威鍊接):
注:本文釋義綜合《說文解字》《漢書》《後漢書》《漢語大詞典》等典籍,符合學術規範。古籍原文可查閱中國哲學書電子化計劃(ctext.org)或國學大師(guoxuedashi.com)數據庫。
“觕定”是一個較為生僻的漢語詞語,以下是綜合多個來源的詳細解釋:
曆史文獻用例:
結構解析:
如需進一步考證,可查閱《漢語大詞典》或《聖武記》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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