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朝廷上當衆評議。庭,通“ 廷 ”。 宋 陳亮 《王珪确論如何》:“一日, 太宗 以 王珪 善人物,使之庭論諸公之才。”
“庭論”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在不同語境中有兩種主要解釋:
指在公開場合(如廳堂、集會)進行的辯論,雙方各自闡述觀點以探求真理。這一含義強調辯論的形式和目的,常見于學術或思想交流場景。例如:“學者們在學術會議上展開庭論,深入探讨了哲學與科學的關系。”
指在朝廷上當衆評議政事或人物,其中“庭”通假為“廷”(即朝廷)。例如宋代陳亮《王珪确論如何》記載:“太宗以王珪善人物,使之庭論諸公之才。”
字義分解:
場景類型 | 核心含義 | 典型文獻引用 |
---|---|---|
學術/思想辯論 | 公開辯論求真理 | 查字典 |
古代政治評議 | 朝廷公開議政 | 宋代陳亮 |
兩種解釋的差異源于“庭”字的通假用法,需結合具體語境判斷。
庭論是一個由兩個部首組成的詞,它的部首分别是廣(⻏)和頁(⾯),其中廣是表示“廣場”、“寬闊”的意思,而頁則代表“書頁”、”内容”的意思。
根據《康熙字典》的解釋,庭論的廣部部首是由四筆構成,頁部部首是由12筆構成。
《庭論》一詞來源于唐代文學家韓愈的《庭中論》,它是一篇議論文,旨在批評時人背離儒家原則,以及對社會現象進行反思。這篇文章在當時引起了廣泛的關注,并流傳至今。
《庭論》在繁體字中的寫法是「庭論」。
根據《康熙字典》和其他古代文獻記載,古代寫法中的一種形式是「廳論」,其中的部首形狀稍有不同,但整體意義與現代寫法相同。
1. 這篇庭論批判了當今社會的道德敗壞現象。
2. 學者們對這篇庭論的論點進行了深入研究。
庭院、論壇、論述、園庭、審庭
讨論、辯論、議論、論述、論點
答案、結論、結語、定論、告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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