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唐 代征收房屋稅法。《資治通鑒·唐德宗建中四年》:“所謂稅間架者,每屋兩架為間,上屋稅錢二千,中稅千,下稅五百,吏摯筆握算,入人室廬計其數。”
“稅間架”是唐代德宗時期(公元780年左右)推行的一種房屋稅,屬于中國古代早期房産稅的一種形式。以下是詳細解釋:
定義與征收方式
該稅種以房屋的“間”和“架”為計稅單位。根據《資治通鑒》記載,每兩架(即兩根房梁之間的結構)為一間,按房屋質量分為上、中、下三等,分别征收2000文、1000文、500文稅錢。官吏會直接進入民戶核查房屋數量并計算稅額。
曆史背景與特點
稅間架是中國曆史上首個明确以房屋為征稅對象的稅種,被視為現代房産稅的雛形。其征收标準基于房屋的物理屬性(如占地面積、建造年代、質量),而非市值,體現了早期財産稅的粗放性。
社會影響與評價
該稅因執行過程中官吏強制入戶核查、加重百姓負擔而引發民怨,最終在泾原兵變後被廢除。盡管實施時間較短,但作為古代房産稅的重要嘗試,對後世賦稅制度研究具有參考價值。
擴展說明:唐代“間架稅”的命名中,“間”指房屋數量單位,“架”指房屋結構單位,兩者共同構成計稅依據。
《稅間架》是由“稅”和“間”兩個字組成的詞語。
稅:指向政府征收的財政收入。
間:表示兩個事物之間的距離或空隙。
綜合起來,稅間架的意思是指政府征收稅收的空隙或時間間隔。
稅:由“禾”部和“示”部組成,共7個筆畫。
間:由“門”部和“日”部組成,共9個筆畫。
《稅間架》一詞是近年來在************領域的流行用語。它用來形容或指代政府稅收征收實施過程中的缺陷、疏漏或時間間隙。
稅間架(繁體字)是指《稅間架》這個詞在繁體字中的書寫形式。
在古代,稅間架可能會有不同的寫法,這取決于不同時期的字形變遷。一種可能的古代寫法是“稅間架”,它在字形上與現代寫法有所差異。
政府在稅收征收過程中應該避免出現稅間架,确保每個納稅人都公平繳納稅款。
稅收、征收、財政、收入、缺陷、疏漏。
稅收漏洞、稅收空隙、稅收縫隙。
稅收緊密、稅收完備、稅收連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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