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畫符。 唐 王建 《贈溪翁》詩:“看日和仙藥,書符救病人。” 唐 薛用弱 《集異記·茅安道》:“ 唐 茅安道 , 廬山 道士,能書符役鬼,幻化無端。” 明 高濂 《玉簪記·耽思》:“算命通神,書符最有靈。”
"書符"是漢語中具有特殊文化内涵的複合詞,其核心含義可拆解為:
基本釋義
指書寫符箓的行為,特指道教或民間信仰中通過特定文字圖形傳達神秘力量的儀式動作。《漢語大詞典》将其定義為"書寫符咒以驅邪祈福的宗教行為"(來源:《漢語大詞典》第7卷)。
曆史沿革
最早見于漢代緯書,如《太平經》記載:"書符鎮宅,以禳災異"(來源:國家哲學社會科學文獻中心)。魏晉時期發展為道教核心科儀,唐代《洞玄靈寶三洞奉道科戒營始》對書符儀軌有詳細規範。
文化内涵
包含三重象征體系:
主要應用于:齋醮法事、建築鎮宅、醫藥驅瘟、命理禳解四類場景。明代《道法會元》記載"凡書符,必先澄心默咒"(來源:中華書局古籍庫)。
“書符”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和用法可從以下幾個方面詳細解釋:
“書符”指畫符,即書寫具有宗教或法術意義的符號。該詞由“書”(書寫、文字)和“符”(符號、标記)組成,強調通過特定形式傳遞神秘力量或信息。
文字與符號的結合
“書”代表文字表達與傳承,“符”象征特定标記或神秘符號。二者結合,既指書寫工具或書籍,也特指道教、民間信仰中用于驅邪、祈福的符咒。
曆史與文化意義
古代“書符”是知識傳承的載體,也是宗教儀式的核心部分。例如,道士通過書符溝通神靈,唐代詩人王建在《贈溪翁》中寫道:“書符救病人”,體現了其醫療與法術結合的用途。
“書符”不僅承載古代文字與符號的文化功能,更與宗教、民俗緊密關聯。其含義需結合具體語境,既可指代書籍智慧,也可特指法術符咒的書寫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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