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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養的意思、收養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收養的解釋

[adopt] 收下别人的兒女作為自己的兒女撫養

同意收養一個戰争孤兒

收養烈士遺孤

詳細解釋

(1).收容撫養。《莊子·盜跖》:“收養昆弟,共祭先祖。” 宋 蘇轼 《與朱鄂州書》:“遇饑年,民多棄子,因盤量勸誘米,得出剩數百石别儲之,專以收養棄兒。” 周立波 《山鄉巨變》上二:“ 李月輝 從十三歲起,就是一個父母雙亡的孤兒。他的伯伯收養了他。”

(2).指收留贍養。 清 王士禛 《池北偶談·談獻六·樓護養呂公》:“所謂與 護 相知者,當是既執獻 寬 ,而收養其父母耳。”

詞語分解

網絡擴展解釋

收養是指自然人根據法定條件和程式,将他人子女領養為自己子女,從而創設拟制血親親子關系的民事法律行為。以下是其核心要點:


一、法律定義與性質

  1. 拟制血親關系
    收養通過法律程式,在無血緣關系的個體間建立等同于自然血親的父母子女關系,涉及撫養、贍養、繼承等權利義務。
  2. 民事法律行為
    需符合《民法典》等法律規定,強調當事人的真實意願和程式合法性。

二、法律效力

  1. 新關系建立
    收養人與被收養人之間形成法定父母子女關系,享有與自然血親相同的權利和義務(如撫養、繼承)。
  2. 原關系終止
    被收養人與生父母及其他親屬的法律關系自動解除,但血緣關系不受影響。

三、程式要求

  1. 登記申請
    需向縣級以上民政部門提交材料,包括身份證明、收養協議、健康狀況證明等。
  2. 審查與登記
    民政部門核查收養人條件(如年齡、撫養能力)及被收養人資格(如孤兒、棄嬰),通過後頒發《收養證》。
  3. 特殊情形
    收養殘疾兒童需提供醫學證明,收養社會福利機構撫養的孤兒需機構同意。

四、注意事項


補充說明

如需了解具體辦理流程或案例,可參考民政部門官方指南或法律咨詢渠道。

網絡擴展解釋二

收養的意思

收養是指将别人的子女或動物納為己有,給予愛護和教養的行為。

拆分部首和筆畫

《收養》的拆分部首是手+泉,總共有10畫。

來源和繁體

《收養》一詞原本來源于古文,後來演變為現代漢字。它的繁體形式為「收養」。

古時候漢字寫法

古時候的漢字寫法中,《收養》的寫法并沒有太大的變化,隻是在形态上稍有差異。

例句

1. 我們家收養了一隻流浪貓,給它一個溫暖的家。

2. 這個孤兒被一個善良的夫婦好心收養,現在過上了幸福的生活。

組詞

收養人、被收養、領養、代養

近義詞

撫養、培養、扶養、教養

反義詞

遺棄、抛棄、拋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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