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謂官方确定的市價。《管子·山國軌》:“女貢織帛,苟合于國奉者,皆置而券之,以鄉櫎市準。”參見“ 市櫎 ”。
“市準”是一個漢語詞語,其含義和用法可綜合多個來源解釋如下:
“市準”指官方确定的市價,即由政府或權威機構制定的市場價格标準。它由“市”(市場)和“準”(基準)組成,強調市場價格的規範性。
該詞最早見于《管子·山國軌》,原文為:“女貢織帛,苟合于國奉者,皆置而券之,以鄉櫎市準。”。此處“市準”指古代官府對紡織品等物資的定價管理,與“市櫎”(市場規則)相關。
與“市櫎”關聯,後者指市場規則或标準,兩者共同體現古代經濟管理的系統性。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現代應用,可參考《管子》相關研究或經濟學文獻。
《市準》是一個漢字詞語,由兩個字組成。在《市準》中,第一個字是“市”,第二個字是“準”。
《市準》中的第一個字“市”屬于“市”字的首字母,“市”字的部首為“亠”,它是由3個筆畫構成的。第二個字“準”屬于“準”字的首字母,“準”字的部首為“冫”,它是由10個筆畫構成的。
《市準》中的字源自漢字的部首和偏旁,具有特定的含義和意義。在繁體字中,它的寫法與簡體字一樣。
在古時候,漢字的寫法與現代存在一些差異。對于《市準》中的字,“市”字的古時候的寫法是“市”字加上“亠”部首,“準”字的古時候的寫法是“幾”字加上“冫”部首。
以下是一些使用《市準》的例句:
1. 按照市準,我們應該在周一之前完成任務。
2. 所有産品必須符合市準,才能上市銷售。
一些與《市準》相關的組詞、近義詞和反義詞包括:
1. 組詞:市場、市民、市政、準則、準時、準許。
2. 近義詞:标準、規範。
3. 反義詞:不準、不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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