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取得財寶。《穀梁傳·桓公二年》:“取 郜 大鼎于 宋 ,戊申,納于太廟。 桓 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亂,受賂而退,以事其祖,非禮也。”
(2).接受賄賂。《後漢書·皇甫嵩傳》:“吏有因事受賂者, 嵩 更以錢物賜之,吏懷慚,或至 * 。”
“受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基礎含義
古籍釋義
據《谷梁傳·桓公二年》記載,“受賂而退”指接受財物後放棄職責,體現古代對貪腐行為的批判()。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法律條文,可參考《谷梁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内容。
受賂(shòu lù)是一個漢字詞語,意指接受他人的財物或禮品以謀取私利、行賄或受賄。
受賂可以拆分為“又”和“貝”兩個部首,其中“又”為左邊的部首,代表手;“貝”為右邊的部首,代表貝殼或財寶。它的總共有11畫。
受賂一詞源于古代的漢語,其繁體字為「受賂」。
在古代,受賂的寫法并沒有太大變化,基本與現代相同。
1. 他因為受賂而被法庭判決有罪。
2. 政府官員應該避免受賂,以保持自身廉潔。
1. 受賄:接受賄賂。
2. 行賄:給予賄賂。
3. *********:接受賄賂的行為被法律所禁止,并構成犯罪。
4. 行賄罪:給予賄賂的行為被法律所禁止,并構成犯罪。
接受賄賂、行賄受賄、************
廉潔、公正、清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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