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沙工具箱
現在位置:月沙工具箱 > 學習工具 > 漢語詞典

受賂的意思、受賂的詳細解釋

關鍵字:

受賂的解釋

(1).取得財寶。《穀梁傳·桓公二年》:“取 郜 大鼎于 宋 ,戊申,納于太廟。 桓 内弑其君,外成人之亂,受賂而退,以事其祖,非禮也。”

(2).接受賄賂。《後漢書·皇甫嵩傳》:“吏有因事受賂者, 嵩 更以錢物賜之,吏懷慚,或至 * 。”

詞語分解

專業解析

受賂是漢語中的複合動詞,由“受”(接受)和“賂”(賄賂)組合而成,其核心含義指接受他人為謀取不正當利益而給予的財物或其他好處。該詞帶有明确的貶義色彩,常用于描述官員、公職人員或有特定職權者利用職務之便非法收受利益的行為。以下是詳細解析:

一、字義分解與詞源依據

  1. 本義為“接受、承受”。《說文解字》釋為“相付也”,即交付與接納的動作。在“受賂”中強調被動接收的行為。

  2. 原指贈送財物,後特指為達到不正當目的而贈送的財物(賄賂)。《說文解字》注:“賂,遺也”,引申為以財物請托他人。

二、詞典釋義與權威出處

根據《漢語大詞典》及《古代漢語詞典》的界定:

三、法律與倫理語境中的使用

在現代漢語中,“受賂”與“受賄”為近義詞,但“受賂”更側重行為本身,而“受賄”強調職務關聯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務之便收受財物為他人謀利的行為構成“受賄罪”,其本質即“受賂”。

四、同義詞辨析


權威參考來源:

  1. 《漢語大詞典》(上海辭書出版社)
  2. 《古代漢語詞典》(商務印書館)
  3. 《說文解字注》(清代段玉裁注本)
  4.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

(注:因古籍及法律條文無直接線上鍊接,來源标注以權威出版物名稱替代。)

網絡擴展解釋

“受賂”是一個漢語詞彙,其含義可從以下角度綜合解析:

一、詞義解釋

  1. 基礎含義

    • 取得財寶:指通過某種方式獲得財物或珍寶()。
    • 接受賄賂:指非法收受他人財物以謀取不正當利益()。
  2. 古籍釋義
    據《谷梁傳·桓公二年》記載,“受賂而退”指接受財物後放棄職責,體現古代對貪腐行為的批判()。


二、現代用法與案例


三、與“受賄”的區分


如需進一步了解古籍原文或法律條文,可參考《谷梁傳》或《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相關内容。

别人正在浏覽...

安覆拔除拜牋白袍表面張力賓萌播亂部督采文倡答恥笑垂迹逮考盜穵大橋砥原多音多義字放任自流分證賦歌工作站鬼各哥河同水密惶怛回燈妓弟雞廉近視嫉視酒盂眷注抗旍樂施曆服離散六學饅頭眉清目朗抿耳磨煩幕府制度排腔憑依清霄日射角睒睒射覆伸曳失統霜纨雙元音速途貪夫徇利袒帻陶相惡殺都來相打纖過消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