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ring back the lantern] 把撤了的燈拿回來
添酒回燈重開宴。——唐· 白居易《琵琶行(并序)》
重新掌燈。 唐 白居易 《琵琶行》:“移船相近邀相見,添酒迴燈重開宴。”
“回燈”是一個源自古典詩詞的詞語,其含義和用法主要與唐代詩人白居易的《琵琶行》相關。以下是詳細解釋:
“回燈”字面意為重新掌燈或将撤下的燈拿回來,常用于描述宴飲或聚會時重新點亮燈盞、延續場景的情景。例如白居易《琵琶行》中的名句:“移船相近邀相見,添酒回燈重開宴”,描繪了詩人邀請琵琶女相見時,重新備酒點燈、繼續宴飲的畫面。
在文學語境中,“回燈”可引申為重新準備或延續某事,帶有對當下情境的留戀或對後續發展的期待。例如現代用法中,可比喻中斷後重新開始某項活動(如“添酒回燈重開宴”被用于形容外交或談判重啟)。
部分資料(如、2)提到“回燈”出自杜牧的詩句并解釋為“回頭看一眼”,但經查證,杜牧原詩并無此詞,可能是對詩句或出處的混淆。權威解釋均以白居易《琵琶行》為源。
總結來看,“回燈”的核心含義是重新點亮燈火以延續活動,多用于文學表達。如需進一步了解,可參考《琵琶行》原文或相關詩詞解析。
《回燈》是一個成語,意為戲曲演員退出舞台後在燈光下回廊拆、組戲曲表演道具。
《回燈》的拆分部首是回和燈,其中回的部首是囗,燈的部首是火。回的筆畫數為6畫,燈的筆畫數為6畫。
《回燈》一詞起源于戲曲表演,為說明演員重新化裝的動作。古代繁體寫法為「回燈」。
在古代,「回燈」的寫法與現代基本相同,隻是字形略有差異。例如,在《康熙字典》中,「回」的字形為「囬」,而「燈」的字形類似于「燈」。
他演完了一出精彩的戲劇後,舞台的燈光下他回燈換了一套戲服,繼續演出下一出戲。
組詞示例:回廊、回旋、燈光、換裝。
近義詞示例:回廊、改裝、變裝。
反義詞示例:退出、離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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